大我17歲「外婆」 比太太好用【2007/11/13 蘋果日報】

婚前,僅為女友的老婆百依百順,吃什麼東西、看哪部電影,一句暗示未來關係的「妻隨夫便」,就哄得我掏心掏肺掏皮包。婚後木已成舟,她顯露女強人本色,經濟大權一手獨攬,晚上求歡,工作累、心情不好都編為拒絕的藉口,更別提偶爾衝動下,在車子或浴室的激情了。
看新聞報導,一個30歲身心正常的男人,一星期至少「辦事」兩次。那我幾次?屈指一算:5次,不過,卻是7個月內,而且還得提早兩天預約,老婆才肯勉強「施捨」。爭取無數回,也爭吵無數回,我筋疲力竭了,索性每月暗槓一點加班費,到外頭找慰藉。但經費有限,只能挑一些勉強可口的止飢解渴,而她,就這麼闖入我的生活。
洗澡、按摩、洩慾等,全套一氣呵成,一個鐘頭才1000元,所以儘管她大我17歲,兒子跟我同齡,仍成為我固定的「外婆」。我們一周碰一次面,談歡喜訴委屈,在她身邊,我感受到男性亟需的重視與尊嚴。
那陣子,她深知我對婚姻的遺憾與不滿,有一天,她竟打家用電話給老婆,隱瞞第三者身分,教導老婆為人妻之道。老婆雖然個性大剌剌,但仍具女人敏銳的的第六感,直覺「外力」介入,才重新發現我的存在。但更令她震驚的,是我居然迷上一個可謂之「媽」的女人,在憤怒傷心之餘,幸虧她最後能夠自我反省,改變觀念,終於挽回這段有名無實的婚姻。
結束這段「母子戀」已近7年,好幾個摟著老婆的夜,我腦海都會浮現她的臉,並非念念不忘,而是我能擁有目前美滿的家庭,某種程度上,也可說是她的功勞。

墨騷╱高市(製造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