色情漫畫包書套 判眅賣猥褻物品罪【2012/08/09 聯合報】

蘇位榮/即時報導

劉姓老翁開設情趣商店,販賣裸露男女性器的漫畫書,檢方將他依妨害風化罪起訴;法院審理時,劉辯稱,漫畫書都有套上封套,且標示禁止十八歲以下人士購買。台北地院認定,即使套上封套或限制未成年人購買,仍構成販賣猥褻物品罪,判劉拘役40天,得易科罰金,漫畫書全沒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