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別」當然需要教育【2012/06/29 中國時報】

陳立言

筆者有兩個孩子,一個已經大學三年級,另一個是小學三年級,在我身為家長的經驗中,小學的孩童天真可愛,不過仍然是一個成長中的人,有各式各樣的疑惑及探索。性別關係雖然不是孩童生活及探索的重點,不過小朋友的性別認同或性別關係如何發展,確實存在於他每天的生活中。例如,如何對待具備陰柔氣質的男生,恥笑欺凌或者平心相待?何謂女生(的樣子)?男生呢?其實小學階段都有者豐富的性別議題需要探索及學習。

日前時論廣場刊登陳復博士的〈我們能這樣教「性別」嗎?〉(簡稱陳文),主要反對在國小階段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特別是以《我們可以這樣教性別》一書所強調的多元性別概念。由陳文可知相當多家長對於何謂性別平等教育,仍然有許多不了解或誤解,這也再一次證明性別真的很需要教育,才有可能逐漸邁向性別平等。

首先,此書並非給小學生閱讀的「教材」,主要是給國小教師參考的手冊,因此全書三二八頁中幾乎都是協助教師培養性別平等概念及教學範例的內容,由於內容實際是教師參考手冊,因此需要深入討論性別認同的各種議題。有部分內容討論到身體的多元情慾,是否適合國小階段教學參考,容或有所爭議,但是國小教師應該會就教學現場的需要及限制,在教學上有所取捨,無需以偏概全否定全書對教師的幫助,更重要的不能據此否定國小階段實施性別平等教育的重要性。

其次,性別平等強調對同性戀及多元性別的尊重,當然不會也無須歧視異性戀或兩性關係或家庭價值。多元性別的概念簡單來講就是「看見差異、認識多元、實踐尊重」,看見差異幫助我們了解並非所有人都是異性戀,還有同性戀等多元關係的差異,進而認識這些人或關係的多元現象,最後能讓人在生活中真正尊重異類。這樣教性別有何不妥?筆者認為民主社會中這是公民最基本的素養,當然需要由國小階段開始培養。

過去幾年台灣由「兩性平等教育」進展到「性別平等教育」,主要在於「性別」概念的演進,由過去只看見單純的「男女兩性」或「兩性關係」,進一步承認還有其他性別分類的可能。例如由戀愛觀係可分類為異性戀、同性戀、雙性戀等,這種概念的發展並非台灣獨創,這已經成為國際間已開發國家的主要社會共識,台灣社會也透過「性別平等」的相關立法,取得社會共識,並非陳文所認為「將社會尚未有共識的現象給合理化」。

許多研究都指出,小學階段的孩童就已經有性別概念的發展,除了受環境的影響,孩童也開始探索性別認同及性別關係的學習,因此透過適當課程及教材,幫助孩童能學習性別概念與多元性別的基本知識,其實對性別平等的推動相當重要。而教育部只是依照平等教育法要求,在每學期約六百~七百小時課程中(中高年級),僅要求實施四小時課程或活動,相對其重要性,其實不算充裕。

生命教育與性別平等教育並非互相排斥,就廣義生命教育而言,所有合乎教育內涵的課程,都是生命教育課程,都能幫助生命正向的發展。就狹義的生命教育而言,性別平等教育追求的目標也與生命教育一致,其內涵則與性愛倫理有關,適切的推動性別平等教育課程,也會有助於生命教育的落實。因此消除性別歧視,落實性別平等的教育當然應給予同等的看重,特別是落實「看見差異、認識多元、實踐尊重」的目標,生命教育才不會流於抽像的生命肯定,而真正成為痛苦者的安慰與生命黑暗中的光明。(作者為台灣生命教育學會理事長,文藻外語學院副教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