抽打少男再性侵 男同志判4年半【2012/06/24 聯合報】

白錫鏗/台中報導

中市何姓男子去年在網路「UT同志聊天室」結識15歲少男,兩人發生多次性關係,有次因細故發生口角,何嫌拔下電風扇的扇片作勢要刺少男,還拿皮帶抽打少男後性侵得逞,被害人報警,台中地院昨依妨害性自主罪,將何男判刑4年6月。

何男(26歲)去年3月間經由網路聊天室結識15歲少男,兩人同年5月至10月在何嫌租住處同居,先後發生多次性關係。

去年10月6日兩人口角,何嫌拔下電風扇的扇片作勢要刺少男;又拿手機充電器電線要勒少男脖子,遭少男扯斷,何拿出皮帶抽打少男,還以拳頭毆打頭部,造成受傷。

當日何嫌要求少男為他口交,被拒,何仍說:「我不管,你一定要幫我口交」,被害人擔心不從會遭傷害,只好為何嫌口交,事後打電話報警查獲何嫌。

法官查出何嫌圖一己私慾,以強暴方式要求被害人為他口交,傷害到被害人身心,但考量何嫌與少男因彼此愛戀同居,犯後深感悔意,以20萬元與被害人家屬和解,因此予以輕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