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間異語:羞愧的經驗 讓我差點變加害者【2012/06/18 蘋果日報】

W 性侵受害人

Q:你被性侵的經驗?

A:我國小2年級時,家裡正逢整修,那陣子,我媽朋友的兒子會來家裡幫忙,他差不多16、7歲。工作空檔,他會跟我玩,並且有身體碰觸。有回他把我抱到廁所,跟我有性器官接觸,我只記得他有白白的東西流出。我年紀小,對這個經驗的記憶很片段,有2、3次,他上廁所時,都會叫我跟他去。

我家整修完,他就消失了幾年。到我國中進入青春期,開始有性慾,我想到的對象是他。有次他又來我家,我想主動接近他,但發現他都跟我弟躲在房間看A片,長大後,我曾跟我弟談這事,弟說他們那時有性接觸。26歲前,我都認為這是見不得人、羞愧的經驗,26歲時,我講給一位師長聽,她才告訴我這叫性侵。我當時只稍微震驚一下,也不覺得自己心理有何重大創傷。

Q:後來有什麼困擾?

A:那位大哥哥當時對我很好,我不覺得他是壞人。小時候,我也很喜歡他來我家跟我玩。唯一困擾,是在我念高職時,我看到小男孩很可愛,會有性慾,我甚至曾試過想把一位小男孩帶到我家,最後沒有成功作罷。

竟喜歡上同事小孩

到27、28歲時,我在職場,遇到朋友的小孩,念國小3年級,他因為很愛黏我,只要抱他,我就有反應,我知道這念頭不對,覺得很煩。我最後會離開那公司,是因我又喜歡上另一位同事的小孩,他才念國中。我十分擔心自己原是受害者,會不會變成加害者?更憂慮自己有戀童癖,罪惡感很大。我去醫院檢查,經過治療,醫生認為我不算是戀童,我壓力才減輕。

Q:這經驗會干擾你成年後對性的發展嗎?

A:長大後,我跟蠻多人有過性接觸,和不固定的對象發生性關係後,我又會立即充滿罪惡。所以我為了平衡心裡的罪惡,會以我童年被性侵的經驗來說服自己,把它連結成一種前因後果,但我知道這有點推卸責任。

Q:你現在怎麼理解這事?

A:我最後看到那位大哥,是我退伍不久,回家鄉時,他騎車從我眼前經過。我可以想到,在青春期,我們都得不到適當和正確的性知識,他把自己的性衝動,投射在我身上,我不會責怪他,只想讓這事件的負面影響不要繼續擴大。我現在唯一好奇、思考的,是我的性傾向跟性侵到底有無關聯?可是我始終找不到答案。

記者許家峻採訪整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