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義婚姻異性結合 麻州判違憲【2012/06/01 法新社】
(法新社波士頓31日電)
美國麻薩諸塞州波士頓聯邦上訴法院今天判決,將婚姻定義為一男一女結合的「婚姻保衛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違反憲法。這項決定認可下級法院原先裁決,認為「婚姻保衛法」違憲,因該法否定同性戀伴侶享有與異性戀伴侶相同權益。
上訴法院判決指出,婚姻保衛法禁止同性婚伴侶合併報稅節省金錢,也禁止同性伴侶遺眷領取社會安全遺眷福利。
婚姻保衛法也禁止另一半為聯邦政府員工的同性配偶,享有醫療照護以及其他異性戀者享有的福利。
這項判決由3名法官無異議通過。法官布丁(Michael Boudin)在判決書寫道:「總而言之,許多美國民眾相信婚姻是一男一女的結合,而這個信念在多數人居住的州是明文法條。」
「不過聯邦制度的好處就是,地方政府可以依當地情勢選擇不同管理方式。選擇合法化同性婚姻的州也一樣適用。」(譯者:中央社蕭倩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