已婚博士生偷吃嫩草 告狀砸鍋【2007/07/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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已婚博士生偷吃嫩草 告狀砸鍋
【聯合報╱記者白錫鏗、陳亮諭/台中市報導】

2007.07.24 03:56 am

已婚的洪姓博士班學生,在網路上結識一名國中女生發生畸戀;他不滿小女友另結交男友,打電話向她父親告狀;被女生父親反控妨害性自主。台中地院昨天判他一年二月徒刑,減刑為七個月。

法官並認為他是成年的高級知識分子,竟與十四歲被害人發生性行為,性觀念有偏差,有再犯可能,必須強制治療,直至治癒為止,但最長不得超過三年。

據指出,女生父親報案前,洪姓男子(卅一歲)曾哀求不要報警,也不要上法院,「因為這樣子我就毀了」;他還承諾願意拋妻棄子,改娶國中女生,但反被女生家長斥責他竟狠得下心拋妻棄子,「簡直無情無義,這種話怎麼說得出口?」

洪姓男子就讀的國立大學辦公室職員表示,他去年已辦休學,「長相斯文、態度禮貌和善」,同事們並不知道他因「偷吃嫩草」而惹上官司;至於他的學籍,校方將依校規處理。

判決書指出,洪姓博士班學生已婚,育有兩子,九十三年五月初,在網路聊天室認識年僅十四歲的國二女生,兩人於同年六月至九十四年十月間,在洪所駕駛的吉普車及汽車旅館發生多次性關係。

九十四年底,洪發現小女生又結交男網友,不甘小女友劈腿,竟主動打電話給女生的父親,指女生在外面亂交男友,要好好約束她。女生的父親覺得很納悶,追問女兒,才知女兒與大她一倍的已婚男子發生性關係,大為光火。

雙方曾透過民代協調,洪姓男子雖一再辯解、求饒,並說他對女生是真心的;但女生的父親無法諒解,氣得說:「Shut up,一個十四歲小女孩,我那個寶貝……,你給我這樣子。」堅持提告。

洪曾苦苦哀求說:「不要,這樣子我全毀了」,並承諾願與妻子離婚,改娶國中女生,以示負責。但女生父母認為洪姓男子的話不可信,並斥責他竟狠得下心拋妻棄子,「簡直無情無義,這種話怎麼說得出口?」

洪的妻子因此事大受打擊,一度對丈夫及國中女生提出妨害家庭告訴,但事後在丈夫認錯下,撤回告訴。

洪姓男子在庭訊中否認與國中女生發生性關係,辯稱兩人在一起時,只是為對方溫習功課,但未被法官採信。

【2007/07/2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