表妹成愛妻 老母告官姻緣散【2007/07/24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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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妹成愛妻 老母告官姻緣散
【聯合報╱記者熊迺祺、曹敏吉/高雄市報導】

2007.07.24 03:56 am

海軍中校退伍的李聚訓,三年前隨母親回大陸探親時迎娶表妹祈娟為妻,祈娟來台後不久,李母以「近親結婚」為由向法院提出確認婚姻關係之訴,雖祈娟堅稱是養女,但因不願驗DNA,法官上星期裁定婚姻無效。

五十四歲的李聚訓獲悉法院裁定後無奈地說,這段婚姻「成也母親、敗也母親」,最令他難以接受的是,在大陸合法的婚姻,到了台灣卻變成無效。他和小他六歲的妻子祈娟都是成年人,願意在一起相互扶持共同生活,也不生育,卻遭一紙判決硬生生拆散,「難道要逼我們假結婚?」

李聚訓的母親鄂元靜已七十八歲,她認為法官判得很公正。她說,祈娟是她姊姊的親生女兒,和她的長子李聚訓是四親等關係,法律不允許他們結婚,他們結婚也無效。

她還說,當初這樁婚事不是她提議的,當年她回北京探親時,是她姊姊一頭熱,兒子後來也到大陸幾趟,回來就說「我已經在大陸結婚了」,她才知道兒子和她姊姊的女兒結婚。

李聚訓和祈娟九十三年在大陸結婚,兩人均是再婚,兩人的小孩均已成年。本月十八日傍晚兩人到高雄地方法院家事法庭聆聽判決,得知判決結果後相當難過,祈娟還流下眼淚。

祈娟九十三年四月來台,居住三個月後回大陸,十一月再來台。

李聚訓表示,一審輸了,但他要上訴;但祈娟表示「我不打算上訴,我想自己辦離婚,主動回大陸算了。」祈娟說,在大陸受到家人呵護,來台灣卻不斷受委屈,官司纏訟數年,她累了,雖然捨不得這段婚姻,但還是決定回大陸;她之所以不願驗DNA,是認為這是違反人權的作法。

【2007/07/24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