會族裔媒體 安省教育廳長澄清B-13【2012/05/25 世界新聞網】

記者邱冠銘多倫多報導

由於安省省府提交的即將進入三讀的第13號法案(Bill 13)「接受同校法」(Accepting School Act),在不同族裔社區中都引發許多討論,安省教育廳長布頓(Laurel Broten)於24日在省府大樓與少數族裔媒體舉行圓桌會議,就法案受爭議的內容加以說明與澄清。

布頓表示,安省有將近30%的學生曾經在學校被欺凌、亦有25%表示曾經欺凌他人。欺凌行為對學生日後的成年階段造成非常嚴重的影響,但在以往,學校無法獨立制止欺凌行為,而13號法案的精神,就是要保障及支援所有的學生,使其免於被欺凌、歧視與騷擾。

安省教育廳為證實支援校內女同性戀、男同性戀、雙性戀、跨性別、變性人、跨身份、雙靈體(LGBT)青少年的重要性,特於會議中提供一份2011年全國學校風氣調查報告,其內容資料顯示,有64%的LGBT學生在校內感到不安全、有61%的家長認為LGBT在學校不安全、有70.4%的學生每天都會聽到恐懼同性戀的言語、而學生也經常被認為的性別或性取向而受到言語騷擾。此外,天主教安省主教團(Ontario Conference of Catholic Bishops)亦承認,同性戀學生的自殺率較異性戀同儕為高。

安省教育廳首先澄清,13號法案清楚表明校內任何形式的欺凌均不被接受,包括種族、性別、性取向、年齡、體型、體力、殘障等,甚至包括網上欺凌,因此並不只著眼於恐懼同性戀(homophobic);13號法案針對的是欺凌行為,不包括任何性健康教育課程內容,尤其不涉及一至八年級的性健康教育課程;法案通過,並不意味政府要強將同性戀議程納入學校政策,但要求教育局及學校對想在校內以同性戀/異性戀學生聯盟(gay-straight-alliance,GSA)名義或名稱成立的組織給予支持,但如果學生沒有提出要求,教育局也沒有義務成立組織。

此外,有家長疑慮法案在教育的過程中將會凌駕於家長,安省教育廳指出,建立積極包容的學校文化,需要複雜的解決方案,其中教育體系、社區及家長都站在同樣的高度給予支持 。

昨日近中午在省府大樓所舉行的圓桌會議,安省旅遊、文化暨體育廳長陳國治及華裔省議員黃素梅亦有出席。

陳國治表示,校園欺凌關係到每個學生的一生,不論是被欺凌者、欺凌者、甚至是目睹的旁觀者,如果學生在學校感到不安全,其學習與潛能就無法得到發揮。B-13法案將為安省所有學生營造安全、包容、相互接納的校園,並建立懲教措施,以對學生採取適當措施與幫助。

B-13號法案目前已經完成二讀及最後一次的公聽會,預計將於6月6日在省議會中進行三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