化學去勢 性侵犯治療選項【2012/05/28 自由時報】

◎陳鈞澤

日前桃園發生林姓女教師遭性侵前科犯殺害事件,立法委員有意修法對性侵累犯施以化學去勢。目前台灣因化學去勢名稱聳動,加上醫界不願評估性侵犯是否施予化學去勢,迄今未能完成立法。

化學去勢是定期為性侵犯注射藥物,以減少男性荷爾蒙分泌,抑制性衝動,但不會影響性能力。化學去勢並非所有性侵害加害人均得施用,只要審慎評估個案適用與否,就不致侵害人權。中正大學鄭瑞隆教授舉曾雅妮打高爾夫球為例,即便世界級的頂尖球后打球,也不能一支球桿打十八個洞,必須視地形及遠近使用適當的球桿。因此,新增「化學去勢」為其中之一種選項,就像多一樣治療的工具與利器,可以彈性運用在治療上。

化學去勢對於某些性罪犯有效,例如戀童癖者或男性荷爾蒙分泌過多的生理犯。當注射化學針劑後 ,血液中的睪脂酮濃度下降後,罪犯的性幻想會明顯減低,因此控制性侵害犯罪加害人性衝動。雖說實務上認為不少性犯罪者本身就是心理病態,若廣泛對性暴力犯罪者施以化學去勢,可能促使這些本來行為異常者,借助外力進行更嚴重侵害。但歐美先進國家至今仍使用化學去勢於治療,顯示有其必要性。其次,將化學去勢視為治療之一種,再搭配心理課程,比起其他刑責搭配心理課程(認知處遇或情緒控制)更加有利。(作者為中正大學犯防所研究生,高雄市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