恨他劈腿不養兒 下海籌學費【2007/07/21 聯合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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恨他劈腿不養兒 下海籌學費
【聯合報╱記者唐秀麗/嘉義市報導】

2007.07.21 04:06 am

「要自已賺錢,不靠男人」,年逾四旬許姓婦人為了籌措兒子出國留學費用,「下海」在嘉義市多家旅社從事性交易賺錢;被警方查獲時,她說不滿任公職的男友劈腿,才獨自撫養兒子並拒絕各界援助,員警雖同情她的處境,仍依違反社會秩序維護法裁罰。

嘉義市警察局長竹派出所長謝榮原據報,指許姓婦人最近在嘉義市中正路多家旅社逐間敲門,詢問「老闆,要不要小姐?」有男客不堪其擾。十八日深夜,警方巡查時,發現她正與一名男客發生性關係,她坦承性交一次收費二千元。

警方指出,許姓婦人頗具姿色,警方問她「為何下海?」她表示,與擔任公職的前男友同居時育有一子,本來打算要結婚,卻意外發現男友「劈腿」與酒女亂搞;她一氣之下,帶走兒子,自己撫養,沒拿男方一毛錢。

因為就讀高中的兒子成績優異,計畫出國留學,她為了籌措龐大學費,加上房貸利息壓力,還把轎車拿去抵押借錢,不得已才「下海」賺錢。

婦人妹妹說,姊姊心中只有小孩,首次下海就被逮,直說「真倒楣」,還交代不要讓小孩看到罰單。她姊姊的青春歲月花在前男友身上,到頭來一場空,曾揚言「那個男人如敢回來找兒子,就要掐死兒子同歸於盡」,也婉拒包括社福單位等幫忙。

【2007/07/21 聯合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