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配問題/想婚不敢婚 配套才該質詢【2012/03/23 聯合報】
陳名珉/出版業(新北市)
張曉風委員質詢內政部長時,提出補助台灣「剩女」建言;身為單身女性,我認為此提議摻雜狹隘的偏見。
台灣人無論男女,都可以有選擇走入婚姻,或不選擇走入婚姻的自由,也有選擇外籍配偶或本國配偶的自由,應該尊重每個人,而不是政府搞什麼政策,推廣島內自產自銷。
委員應該詢問的,是內政部對於外籍配偶,是否有足夠的配套措施,讓每個人都能夠安居、適應台灣環境和生活?
現階段男女不婚有非常大的原因,是在經濟基礎不穩定、收入跟不上消費的狀態下,年輕人就算想結婚,也沒有財力和膽子成家,更負擔不起結婚之後,生兒育女買房照顧老老小小的重擔。
應該詢問內政部,有什麼配套方案,可以來支持這些想婚,但不敢結婚的未婚男女,幫助他們勇敢成家?有沒有充足資源,好讓這些人婚後能夠無後顧之憂的撫育下一代?而不是扯什麼「愛台灣就要愛台灣女人」!
台灣男女有很多人不婚,不見得是被捨棄,而是出於個人意願的選擇。一個健全理性寬容的社會,是不是應該尊重這些人的單身選擇?
應該詢問內政部,有沒有配套方案,讓這些選擇單身(或是喪偶、離婚而單身)的人,在未來的生活中仍享有足夠保障?而不是非得要一個蘿蔔一個坑的逼著不想結婚的人,非湊在一起婚配不可。
單身、結婚、成家是很生活、很自然的事情,和「愛台灣」這頂大帽子沒有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