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里蘭州長簽署通過同性婚姻法【2012/03/01 基督日報】
張潔茵 / 基督日報記者
蘊讓了一星期的馬里蘭州同性婚姻法案今日(3月1日)得到州長簽署通過成為法律,馬里蘭州已是全美第八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反對者已宣佈會爭取本年11月大選時全民公投,推翻同性婚姻法案。
民主黨籍的馬里蘭州州長馬丁‧奧馬利(Martin O’Malley)於當地時間下午5時在一個特別儀式中簽署了同性婚姻法案。消息指,奧馬利過去曾是同性婚姻的忠實反對者,直到大約一年前才「轉呔」。他聲稱,「為了人們的自由、不同的宗教信仰,我們需要更多尊重所有人的權利才可以一起邁進」。
新簽訂的法案一方面認同同性婚姻的合法性,同時亦保障所有宗教人士有權拒絕為同性伴侶主持婚禮,否則即屬「違反美國憲法自由行駛宗教的權利」。雖然這在某程度上保護了宗教組織,但仍有非牟利機構擔心他們並不在保障範圍之內。
馬里蘭州婚姻聯盟(Maryland Marriage Alliance)發表聲明說:「非牟利機構為了維持與政府的外判合約關係,可能要被迫放棄他們一直保守的原則……專業婚禮籌備員也會因為拒絕參加同性婚禮而被罰款。」
目前,馬里蘭州婚姻聯盟(Maryland Marriage Alliance)、馬里蘭州天主教議會(Maryland Catholic Conference)及馬里蘭州家庭聯盟(Maryland Family Alliance)已聯合在一起贊助一男一女婚姻定義的公投。
馬里蘭州天主教議會表示:「每次這樣的議題被帶到全州面前投票的時候,民眾都會高舉傳統婚姻。這個議題一旦被提上11月份大選公投,我們很有信心馬里蘭州的民眾一定會高舉一男一女的婚姻定義。」
據馬里蘭州選舉委員會稱,啟動公投的門檻是在6月30日之前收集到5萬6千個選民簽名,並且要在5月31日前先收集到其中三分之一的簽名。維護一男一女傳統婚姻定義的爭戰似乎非常激烈。
另外,雖然同性婚姻已在馬里蘭州被合法化,但政府要到2013年1月才可向同性伴侶簽發結婚證書。
在美國,紐約、康乃迪克、愛荷華、麻薩諸塞、新罕布夏、佛蒙特6個州以及華盛頓D.C.早已承認同性婚姻;華盛頓州則是在2月中旬成為美國第七個承認同性婚姻的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