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行小惡/異性戀原罪【2012/01/06 聯合報】

神小風

當不了正常人,我開始向他們靠攏。光譜另一端的世界,妖孽出沒;像那幾位強悍的正姊教授,都是同志好朋友,走在路上勾肩搭背讓我好羨慕。課堂上談起酷兒和性別理論,生理性向都好「正常」的男孩們插不上話,一臉錯愕,大概這輩子還沒被「性向」欺負過。也對,從小學習的髒話總教我們問候他人母親;相較之下這裡簡直是天堂。異男非我族類,女教授和妖孽們眨眨眼睛,笑得好甜。

和我最好的那個gay,陪我逛街血拼還兼造型顧問,失戀時慷慨陪聊一整夜,不收取絲毫體溫當報酬。李大仁算什麼,這才叫「永遠的好朋友」,曖昧中的兩人總把懦弱算成深情,繞了一圈不相愛彷彿對不起觀眾;我把頭靠在他身上,悄悄的說:「不如三十歲我們就結婚吧。」只要不相愛,我們就再也不會寂寞。他忽然跳脫幻夢,冷冷的看著我:「妳懂什麼?」

那眼神我認識,某次課堂上遇見一向溫文儒雅的男教授,在聽完我關於「友愛結婚」的故事戲碼後只說:「妳想得太少了。」細薄鏡片後方的神情,想必正是如此吧。

妳懂什麼、妳懂什麼,妳們這些異性戀懂什麼。

我別開臉不再說話,終於為自己的異性戀身分感到羞恥跟對不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