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州買避孕藥 要「實名制」【2011/12/28 世界日報】

買避孕藥也要「實名制」?繼福州市食品藥品監督管理局26日規定藥店出售緊急避孕藥時,需要登記購買者的身分證信息後,福建省三明市和廈門市藥監局也下達了相同的規定,引發爭議。

廈門日報報導,禾祥西二路的百泰醫藥連鎖百翔堂分店營業員小李稱,實名制登記已經實行了一段時間了。她說,市藥監局定期到藥店檢查登記冊。

是否所有的購買者都願意登記個人信息呢?光華大藥店禾祥東店營業員稱,多多少少都會有些不願意,「但這是藥監局下達的命令,如果不願意的我們只能不賣了。」她無奈地說。

據報導,對此規定,市民意見紛紛。市民老黃認為,此規定確實有必要實行,但登記時必須出示身分證這一點對於未成年人來說該如何處理?

有網友則質疑這涉及個人隱私的保護,「購買緊急避孕藥實名沒有相應的資訊監管措施,可能會被洩露。」

東南快報報導,福州藥監局的工作人員承認對於資訊洩露問題,目前還沒有相關的處罰措施,更主要的還是靠藥店工作人員的自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