左右看:法國邁向「無娼社會」【2011/12/12 立報】

趙萬來/甘向西

左看:直把日日春土屁聞成洋騷味

解除戒嚴以來廿四年,颳起一陣陣風暴,不斷衝擊原有的權力結構,最上及於昔若神明的總統,而今淪為笑罵由人的大眾嘔像,最下則起動九地之下的娼妓,「日日春」從幽冥臨界走上陽光大道,高呼妓權,不!性工作者的權利,要求娼嫖兩不罰,平視為性產業的供、需方,無別於百行百業的買賣活動。由於聲勢久亢不衰,果不其然,終在月前修成正果,國法准設紅燈區,雖不能一蹴達成無娼社會,但也建立無娼區了,難保不是擴及全社會的橋頭堡,允稱解嚴以來最顛覆性的解禁。

但解禁不必然解放。

法國在上周二的廢娼行動中採取很不一樣的道路,他們罰嫖不罰娼,類如瑞典1999年之立法,根本不認為有交易,嫖客等同向女性施暴,必須處以刑責,因為他們看見在現實上,所謂的妓女幾乎都是從北非、東歐偷渡來的弱女子,更深一層的人類觀照是,性開放可以是性交往,不能性交易,肉體性交一摻入金錢買賣,在本質上就不得不流為奴役制了,是為文明與野蠻的斷崖所在。

性開放最著名的法國竟是如此廢娼,真要讓此間瞿然驚醒,我們十多年來久受日日春的薰陶,錯誤西歐的人肉已經市場化,直把土屁聞成洋騷味,嗚呼哀哉!趙萬來/大學教授

右看:唯我台灣衝刺人類道德底線

買春有罪!法國國會在16日通過廢除娼妓決議案,將進行立法程序向嫖客開罰,建議罰以6個月的徒刑及約合12萬元台幣的3千歐元罰鍰。而對於賣春者,壓根兒不認為是娼妓,娼妓不成為一種職業,因為「10分之9的妓女都是人口走私受害者」、「從今以後,娼妓問題將被視為向女性施暴,這是眾所不容的」,至於老鴇之類,一干皮條客,當然更不能容,即以現行法律,拉皮條刑期最高至7年,事實上,每年判刑確定者近千人。

這項消息對於妓權日益高張,並已立法制定紅燈區的台灣而言,應該是天大的震撼,一則是台、法兩國同樣定標「無娼社會」,卻走出兩條相反的道路,再則是台灣在前衛人士長年教化下,逐漸接受性工作者的名與實,無不以為這是師承北歐、西歐,力求追上他們「職業無貴賤、群相不歧視」的文明境界,詎料,奉為典型的娼嫖兩不罰竟然不存在於地球,唯我台灣成為衝刺人類道德底線的急先鋒。

不管這是台式烏龍或愚勇,讓我們回歸現實面,相對法國妓女多從走私人口來,這裡越來越多自願、樂願賣淫者,因有所謂論述,所謂先進典型交相鼓動,從而誘發買淫風。法國既罰嫖,台灣能不罰娼及其啦啦隊嗎?甘向西/政治評論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