觀察站/全民要當兒少新法捍衛者【2011/11/11 聯合晚報】
邵冰如/特稿
經歷漫長的討論和不斷的妥協,兒少法修正案終於立法通過,審視法案中的關鍵修正條文,的確對台灣目前千瘡百孔的兒少亂象和問題,有所助益;但別忘了,兒少法不只是政府或兒福團體的責任,唯有全民負起責任,一起自律自制,並發揮監督之責,才能許台灣孩子一個真正美好的未來。
例如備受關切的媒體煽腥色問題,這幾年,極度過火、超出尺度的畫面和報導,在台灣如野火燎原般燒進無數兒少的眼中;部分唯利是圖的商人或媒體早已不把法令當一回事;如今雖有新法阻絕亂象,但更關鍵的是,徒法不足以自行,媒體和業者若不能自愛,不願負起道德責任,還是我行我素,到時再多再嚴的新法,恐怕也是罰不勝罰。
再者,維護兒少權益是全民的責任,全民都可以一起成為兒少新法的捍衛者;對傷害兒少權益的亂象,只要一通檢舉電話、上網一個動作,都有機會制止不法。例如台灣層出不窮、令人髮指的兒虐案,新法要求村里幹事做為責任通報人,正是一種「人人有責」的初步宣示。但別以為這只是村里長的事,當鄰家的孩子哭聲不斷傳來時,你多看一眼,多關心一下,就是兒少幸福的守門人。
台灣一步步追求進步和文明,兒童福利正是文明國家的重要指標。如今,新法既已在望,就需要多更多的全民行動,未來的主人翁才能健康健全的長大,台灣也才有值得期許的明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