參院司法委員贊成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2011/11/10 基督日報】

張潔茵 / 基督日報記者

美國參議院司法委員今日以10比8投票票數通過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Defense of Marriage Act,DOMA),一男一女婚姻定義的最後防線進一步面臨挑戰。

10位投票支持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的參議院司法委員全是自由黨員,相反8位投反對票的全是共和黨員。贊助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的是加州自由黨參議員Dianne Feinstein,她表示「《聯邦婚姻保護法》是有歧視性的法例,應該完全從聯邦法例中除去」。

1996年由當時總統克林頓簽署的《聯邦婚姻保護法》規定,只有一男一女(兩名異性)方可進入「婚姻」成為合法夫妻,「配偶」一詞只限於一男一女組成的夫妻之間使用。同時,在《聯邦婚姻保護法》之下,各州政府都有權不承認在其他州所註冊的同性婚姻或民事結合(Civil Union)。

由於美國現在有越來越多州通過了同性婚姻合法的法案,同性婚姻支持者千方百計打倒一男一女婚姻定義《聯邦婚姻保護法》這道最後防線。

有自由黨的參議員指出,由於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很多同性伴侶無法得到與異性夫妻同等的社會福利保障,並造成更大的稅務負擔。例如:同性伴侶不能共同報稅,享有傳統婚姻的稅務減免;無法得到家庭及醫療病假法例的保障,在遇到緊急醫療情況時保住工作;又不可繼承已故的另一方的物業遺產。

據悉,位於全美6個已承認同性婚姻合法的州的某些大企業公司,例如Microsoft, Starbucks, Google, NIKE, CBS, Aetna, Time Warner Cable, Xerox 及Stonyfield Farm都向已表態贊成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原因是,這些公司裡面有些登記結婚的同性戀員工,公司不知道應該如何申報他們的稅務。這些公司甚至表示,因為聯邦政府不承認同性婚姻,有礙他們聘用同性戀員工。

猶他州共和黨參議員Orrin Hatch反駁說,如果《聯邦婚姻保護法》被推翻,全美很多不贊成同性婚姻的納稅人都要被迫資助同性伴侶的社會福利保障。

南卡州共和黨參議員Lindsay Graham認為,《聯邦婚姻保護法》對於支持和反對同性婚姻的雙方來說是一個很好的妥協,因為它容许每個州自行決定如何對待這個議題。如果現在要奪去各個州的自主權,那就應該通過修改聯邦憲法的方式來處理《聯邦婚姻保護法》,容许所有美國人一起來表態,才是合宜的做法。

雖然今日參議院司法委員支持推翻《聯邦婚姻保護法》,但要正式實行的話,仍需要得到參議院100名議員中的6成支持,而這亦非易事。本年初,奧巴馬政府宣佈不再為《聯邦婚姻保護法》辯護,引發保守派人士的極度不滿。估計《聯邦婚姻保護法》的爭論仍會持續直至明年大選,經聯邦上訴法院審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