商業區設性交易專區 「衝擊房價」【2011/11/05 經濟日報】
徐筱嵐/即時報導
「社會秩序維護法部分條文修正草案」經立法院三讀通過,未來各縣市政府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範圍設立「性交易專區」,不動產估價師認為,若無完整管理配套措施,恐衝擊該區的商業活動,連帶影響房價。
修訂後的「社會秩序維護法」第九十一條之一明訂,未來各縣市政府得規劃「性交易專區」,可於都市計畫商業區或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範圍。
所謂的都市計畫商業區包含商二、商三、商四等,台北市不動產估價師理事長陳玉霖表示,商二指路線型商業區,如忠孝東路沿路就屬此類,商三為地方型商業區,商四則是信義計畫區或西門町等。
陳玉霖指出,「性交易專區」的出入份子比較複雜,若於辦公商圈設立,恐影響該區的商業活動,其中路線型商業區較靠近住宅區,所受衝擊將反映在房價上。
陳玉霖認為,政府應明訂哪些商業區可設立,及細部配套措施,否則恐出現無法管理的情況。至於非都市土地的遊憩用地,他說,遊憩用地離住宅區或商業區有段距離,影響不會太大,需注意土地名目變更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