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院通過 地方政府設性交易專區 專區外娼嫖都罰【2011/11/04 NOWnews】
記者林思慧/台北報導
朝野兩黨今(4)日對於社會秩序維護法修正草案仍無共識,國民黨甲級動員進行表決,以人數優勢,順利通過國民黨團修正動議。民進黨立委黃淑英痛批,國民黨執意要通過在荷蘭已經宣告失敗的性交易專區,對於弱勢婦女應以社福政策照顧,而不是設個專區,讓她們自生自滅,而在專區內「保障男性嫖妓權」,只會讓人口販運更惡化。
社維法在新增80條修正動議中,將意圖得利與人姦、宿者,處3日以下拘留或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修正為與賣淫者為性交易者,罰新台幣3萬元以下罰鍰,但其情節可憫恕者,應予減輕或免除處罰。
社維法在新增91條-1當中,授權地方政府因地制宜,制定自治條例,規劃性交易專區,在專區內娼嫖都不罰,專區外娼嫖都罰。同時81條也修正為,媒合性交易者可在專區內拉客,專區外意圖媒合性交易而拉客者,處3日以下拘留,?處新台幣1萬元以上、5萬元以下罰鍰,情節重大者,得加重拘留至5日。
院會表決中,黃淑英在場內高喊「保障男性嫖妓權」以示抗議,她說,對於違憲條文能在空窗期修法通過,感到欣慰,但是國民黨執意要通過在荷蘭已經宣告失敗的性交易專區,感到遺憾。她痛批,對於弱勢婦女應以社福政策照顧,而不是設個專區,讓她們自生自滅,而在專區內「保障男性嫖妓權」,只會讓人口販運更惡化。
國民黨立院黨團書記長趙麗雲對此感到欣慰,她說,此修法顧及憲法人權保障及國際公約人權的普世價值,而且政府有秩序的漸進開放,對此予以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