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把問題拋給地方 色情業也看衰專區【2011/10/31 自由時報】

〔記者許國楨、吳岳修、黃建華/綜合報導〕

社維法中的「罰娼不罰嫖」條款將失效,若未能及時完成修法,勢必朝「娼嫖皆罰」的方向發展,比目前社維法僅「罰娼不罰嫖」還嚴重,色情業擔心因此影響嫖客尋芳意願。

除了企業化經營的色情業首當其衝,個體戶式的站壁流鶯也不能倖免。據了解,有流鶯為了避免警方追緝,乾脆買下套房接客,成了「一樓一鳳」,還裝上監視器,一邊「作」,眼睛還盯著螢幕;應召女郎「美美」說,「管他甚麼專不專區,能多賺點錢養家卡重要啦!」不過她們擔心娼嫖皆罰,將導致尋芳客不敢上門,還得面對警方,雙方間鬥法仍將持續下去。

賣春的小姐則認為,罰娼不罰嫖頂多讓姊妹淘自認倒楣而已,誰叫自己是社會底層的弱勢團體,為了生計才下海。未來若是連嫖客都要罰,恐怕也會影響嫖客叫小姐意願,生意勢必受到影響。至於專區內娼嫖皆不罰的政策,都是那些官員假道學的說法,簡直是「莊孝維」。

「討論設風化區 多此一舉」

在「半套店」工作的女子「小燕」也說,從事色情業,畢竟不是光宗耀祖的事,沒幾個人願被貼上「性工作者」的標籤。

台北市萬華經營阿公店業者、身兼萬華飲酒店業協會總幹事的潘伯融舉雙手贊成設立性交易專區,他強調,只要政府願意專區專法專人管理,「我們也可以做得像外國合法紅燈區一樣」。

多數的色情業者直言,在國內現行民情下,相信沒有人願意自己住的地方被劃為「風化區」,討論此事根本是多此一舉,「台灣的色情業相當多元,從舞廳、酒店到各式半套、全套、直出店,花樣繁多,有無規劃專區,其實並沒差別。」

嫖客「小廖」、「小武」(化名)也一致認為,就算性專區成立,還是會有人偷偷找私娼或非法應召女郎,因為不是每個人都願意到專區找小姐,「怕人知道或遇到熟人」,就算以後嫖客也罰,「被抓到也只能認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