獸男毆女 逼7歲童姦母 [2007/07/07 蘋果日報]
壹蘋果網絡
獸男毆女 逼7歲童姦母
女大哭願獻身 男竟讓童看活春宮
【侯柏青╱台北報導】台北市張姓水電工與鄰居越南新娘外遇,今年五月張開車載女方及她七歲兒子出門時,女方在車內提分手,張火大毆打女方和男童,並逼男童和母親亂倫做愛,女方求情被迫和張當場性交,男童則在旁驚懼發抖,全程目睹,台北地檢署查明獸行後,昨將這匹惡狼依妨害性自主、傷害等罪嫌起訴。
無恥之徒
張在檢方偵訊時,還無恥辯稱當時女方「露出很舒服的樣子」,被檢方痛批惡劣。男童則因受創甚深,對張姦辱母親的過程失憶,現由社工介入輔導。
檢方查出,三十歲的被害人嫁來台灣之後,結識對門開水電行的張姓男子,兩人年齡相仿,從二○○二年十一月開始交往。今年五月二十三日晚上七時許,女方認為對不起大她十幾歲的老公,決心一定要跟張分手,帶著兒子坐上張的車子。
張把車子開到北市木柵貓空山區,女方提分手,兩人在車上談判。張先在車內把女方眼睛打成瘀傷,還恐嚇她:「如果不脫衣服,我要繼續揍你!」女方在恐懼下脫衣,張竟轉而打男童胸部,抓著男童頭髮並命令:「把褲子給我脫了!」男童在恐懼下脫了褲子。
女泣:我給你就好
張隨後竟喝令男童在車後座跟媽媽做愛,女方大哭求情,願意與他做愛,哭求:「我給你就好了!」接著張便與女方在車後座發生性關係,男童則在前座嚇得發抖。
事後,女方攜子返家向丈夫坦承有婚外情,泣訴被張傷害、性侵,丈夫選擇原諒妻子,還帶她到警局控告張涉性侵、傷害及妨害家庭等多項罪名。
委請社工介入輔導
檢方開庭時,男童表示:「叔叔有打我和叫我脫褲子!我好害怕!」但檢方問他「是否看見媽媽跟叔叔做愛」等關鍵問題,男童多半回答「忘記了」,檢方認為男童應該是心理受創甚深,出現選擇性遺忘的傾向,已請社工介入做心理輔導。
張則坦承打人並脫褲子,但供稱女方自願跟他做愛,絕未叫男童跟女方做愛。檢方將另行追究他的通姦罪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