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老闆變態 做愛喜歡被看 [2007/07/07 蘋果日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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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老闆變態 做愛喜歡被看

為了賺大學註冊費、房租,我到台中健行路上的酒店打工,職務是小妹。據男領班Aaron說,我主要的工作是清潔,但是為什麼要用「據說」呢?
是這樣的,我上班第一天領班Aaron給了我一支手機和一疊附帶人名的電話簿,他說:「妳打掃完有空的話就打電話跟簿子上的人聊天,如果是跟建築公司的王先生聊,妳就說妳是巧麗,如果是跟律師樓的陳老闆聊,妳就說妳是小曼曼……妳的聲音要嗲一點、撒嬌一點,重要的是記得哄他們來店裡捧場,如果來捧場一個,妳的薪水加兩百。」

磨蹭幾秒多三千
一陣子後,我才知道這叫做「叩客」,被我叩成功的客人當然不可能來找我,他們找的是巧麗、小曼曼,那些真有其人但不是我的「陪酒小姐」。置身這種特殊場合,難免會遇到借酒裝瘋的男客人,有次我進幽暗的包廂替換毛巾、送小菜,一位西裝畢挺看似忠良的男客人笑笑說:「好乖喔妹妹!來幫叔叔擦擦臉……叔叔看到妳身體都熱了。」我毛巾才揚起一半,硬生生被他後面那一句卡住,他隨即抓著我的手往他下體摸去,邊哈著酒氣淫笑說:「妳摸看看,叔叔這裡好硬好燙喔!」我嚇得想掙脫又縮不回手,誇張的是才這樣磨蹭幾秒,他突然張嘴低吼一聲,往沙發攤去,那天我日領的薪水就這樣多了三千塊。
因類似事件層出不窮,領班Aaron不只一次灌輸我「做小姐比做打掃的小妹賺更多」的道理;我雖不是什麼三貞九烈的女子,但也知道「名聲一朝敗,出門見笑聞」的機率多高;我並非出生於書香門第的家族,我有很多男親戚超愛瞞著老婆來這類地方鬼混,假設我哪天敬酒的對象是熟人,我這輩子就完了,相反的,只要我工作性質不是「脫衣、陪酒、跳豔舞」,我絕對做得理直氣壯。

人在做愛天在看
推掉疊疊鈔票引誘,我認份回到廁所拖地,等著抨擊我的是傳說中的「四腳獸」或難得一見的「六腳獸」,沒想到吧!酒店供應的設施這麼人性化,男客人坐在馬桶,門也不關,露出半邊奶的女人坐在男腿上奮力扭動,臀部快速上下撞出啪啪聲,看得我面紅耳赤;先聲明一點,我不是不識相,領班Aaron說:「妳知道上帝為什麼不用買A片嗎?答案是:人在做,天在看!哈哈,妳就當做在看A片嘛!那些大老闆很變態,喜歡炒飯的時候有觀眾,放心啦!妳當一次上帝會付妳一千啦!」
天哪!我明明是來應徵小妹的啊!怎麼無緣無故成了上帝?那些酒店小姐也未免太心酸了吧!說歸說,為了學費、房租,我仍咬緊牙關當了近一年的上帝,最後是忍耐不了夜夜做春夢的困擾,也怕我日後人格出現異常,才趕緊拋出辭職信找份正常的工作去。

亞森.琳╱台中縣(自由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