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性婚姻在大陸可能合法嗎?【2011/09/08 旺報】
王超群/整理
評論解讀同性婚姻合法化要算當代極具爭議且論辯不休的議題之一。在中國,缺少西方傳統的宗教因素,對此觀點也少了一套有力的座標。論者直指,過去打破舊秩序的革命思維,使得大陸爭取同性婚姻反而具有反權威的象徵性價值,令討論更趨複雜。
李銀河老師已經多次向大陸兩會提交了關於同性婚姻的提案,是中國提倡同性婚姻合法化的旗幟性人物。但中國在這方面的研究和公眾討論還處於比較原始的狀態。
我個人認為,李銀河老師關於同性戀婚姻的說法和論證是極其粗糙的,首先,同性結婚真的是私人的事嗎?
不僅是同性戀者私事
同性婚姻不再是同性戀者的私人事情,它與每個人都相關,因為同性婚姻改變了婚姻的定義,並很可能帶來雪崩效應。
婚姻是人類社會的基石之一,如果婚姻的定義被改變,無疑將帶來社會生活的巨變。最直接的,爸爸媽媽以及親屬的概念都變了,由此而帶來的對家庭和社會的衝擊絕對不容小覷。如果什麼樣的自願結合都可以成為「婚姻」的話,相信很多人不再會願意成為其中的一員,婚姻制度很可能隨之瓦解。
另外,婚姻制度也不是一個私人的東西,它與很多公共制度配套相關。婚姻有公權力的保障,其公共性是不言而喻的。
同性戀者的個人自由並不比一般人少,他們完全有相愛的權利,可以一起生活,都是他們私人權利範圍內的事。但是,在法律上登記結婚則是另外一回事。婚姻是有限制的,幾乎所有與資格相關的東西都有限制。
其次,斷言同性婚姻是人權發展的潮流為時尚早。在漫長的人類文明史中,幾乎所有的成熟的主流文明都不認可同性婚姻。2001年,荷蘭成為了世界上第一個實現同性婚姻合法化的國家,迄今為止也只有短短的8年。如果以這短短8年的趨勢就歸納說,同性婚姻將是人類文明的進步方向,這樣下結論顯然還是太早了。
當代轟轟烈烈的同性戀運動,與60年代全世界範圍的激進運動有密切關係。這場運動的主旋律就是反主流與革命,幾乎要打倒任何權威和既定的秩序,聲稱要將少數群體從多數的壓制中解放出來,在這些革命者看來,任何規矩和秩序都是理性的牢籠。
具有衝破牢籠象徵性
儘管這場運動也有正面的貢獻,比如在為黑人爭取了平等的民權,但其激進和烏托邦的一面也讓人看到了濫用抽底追問的思維方式的盲目和荒謬。
正是基於對60、70年代激進的個人主義帶來眾多負面效應的反省,這20多年來西方社會出現了明顯的保守主義復興之勢,呼籲保守和捍衛信仰、傳統,德性、社群以及家庭的價值聲音逐漸走強。社群主義的興起批判了以往對自由的抽象的孤立的理解,主張在共同體和傳統中的自由才有持續的活力,才不會走上邪路。
中國的傳統已經斷裂,中國傳統價值在面對現代社會的時候,已經喪失了說服力和吸引力,人們實際已經不會使用這樣的傳統資源來思考問題了。這樣的一種狀態使得我們在面臨同性婚姻這樣的問題時,缺乏價值的座標和參考。
因此,我們的知識分子在思考同性婚姻的問題時,自然就相當粗淺了。儘管李銀河論證同性婚姻合法性的路數極其簡單和淺薄,但反對者更加粗糙簡單。
值得注意的是,在中國的很多具有自由思想的高知群體中,對同性婚姻持贊成態度的可能還占多數。因為在以往的中國社會中,道德與傳統似乎總是與權力、虛偽、專制等裹脅在一起,在這樣的背景下,中國的自由知識群體很容易將同性婚姻與爭取自由人權、啟蒙、寬容、文明等詞語簡單等同起來,認為支持同性婚姻是一種前衛但是正確的行為,符合歷史的進步潮流。但問題絕沒這麼簡單。
(摘自共識網2011-9-7,作者李鐵為《時代周報》主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