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相差十一歲 「魔獸」畸緣 女台商拐少男 [2007/07/05 中時電子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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姊弟戀相差十一歲 「魔獸」畸緣 女台商拐少男
中時 更新日期:2007/07/05 03:49 記者: 陳凱勛/台中報導

十七歲的張姓少男,因玩線上遊戲,與大他十一歲的翁姓女台商認識,雖然分隔兩岸,但兩人因玩線上遊戲而發生姊弟戀,少男最近更離家出走,他的母親憤而控告翁女誘拐兒子。

據了解,廿九歲的翁女是名事業有成的台商,在大陸製造工業零件,年營業額近千萬;去年在工作之餘玩線上遊戲「魔獸世界」,進而與當時剛滿十七歲的張姓少男認識。

因為常相約尋寶打怪,翁女竟和張男「玩」出戀情,成為男女朋友。這段感情,翁女「玩真的」,去年甚至還返台拜訪張母,張母當時也和翁女到餐廳吃過幾次飯,並沒有表達反對之意。

但張男和翁女交往後,因細故與母親吵了幾次架,去年高中還沒畢業,就拋下課業,蹺家到翁女台灣老家居住四個月。

返家後不久,今年四月時又不顧母親反對,到大陸探望翁女一個月,探望期間兩人還發生性關係。

張母認為是翁女帶壞兒子,憤而具狀申告翁女妨害家庭的「和誘」罪,表示兒子兩次蹺家,都沒有經過她同意,從大陸返台後,還搬離家裡,認為翁女有誘拐兒子脫離家庭的意圖。

翁女辯稱,並沒有提供任何金錢要張男離家,況且張男到老家居住或到大陸探望,張男都說有告知母親,當初張母沒反對,現在卻提告,讓她感到很驚訝。她懷疑是張母疑似患有憂鬱症,和兒子吵架之後才會找她開刀。

不過警方表示,雖然張男今年剛滿十八歲,但和誘罪指的是「未滿二十歲之男女,脫離家庭或其他有監督權之人者」,因此張母控訴符合法條依據,警方先將翁女依和誘罪嫌函送法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