健保卡註記愛滋?移植權威醫師也反對【2011/08/30 聯合晚報】

黃玉芳/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誤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給患者,部分立委、監委建議,應在健保IC卡上註記感染者身分,但振興醫院心臟醫學中心主任魏崢表示,移植前本來就有例行檢驗,這次是過程發生疏失,與感染者身分註記是兩回事。亞東醫院院長朱樹勳也不贊成註記的作法。

IC卡註記愛滋感染者身分,可避免日後發生類似的重大醫療疏失嗎?國內心臟移植權威的魏崢直言說,「沒有幫助」。他認為,這次事件是移植過程疏失,本來就應該要注意捐贈者有沒有傳染病,例行檢驗一定要做,不應該牽扯到感染者的身分註記,完全是兩回事。

國內心臟移植另一把交椅、亞東醫院院長朱樹勳也說,感染者身分註記牽涉到病患隱私,目前國內一年約200人捐贈器官,人數非常少,卻要求所有感染者都要註記,並不合理;他持保留態度。

朱樹勳認為,檢驗愛滋病毒並不困難,這次是醫療人員間溝通錯誤,加上口頭聯繫後,沒有做好書面報告的雙重確認;因此他建議,除了現有的標準流程作業,不如多加一道程序,開放器官移植醫院在移植前,可以透過捐贈者姓名、身分證字號,查詢是否為主管機關已知、列管的愛滋感染者。

長期關注愛滋感染者議題的露德協會也表示,感染者常不願告知家屬自己染病, 主要因擔心不被接納、或受到排斥,醫療院所應把所有人都當成感染者,確實做好防護就不會發生遺憾。

雖然愛滋感染者器官捐贈應避免,但國內器官捐贈者不多,魏崢說,要找到年輕、完全健康的捐贈者並不容易,有時捐贈者有肝炎,但患者心臟衰竭,要活命也只能先移植。朱樹勳也說,曾有捐贈者驗出梅毒,但患者若立刻不移植小命不保,這時跟患者溝通後,先移植,再用抗生素治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