施文儀:無法約束醫護人員的嘴巴【2011/08/30 聯合晚報】

李樹人/台北報導

台大醫院發生移植愛滋患者器官的重大醫療疏失,衛生署疾病管制局副局長施文儀指出,如因器捐需要,12家器捐專責醫院可透過器捐中心跟疾管局比對,但為了保護病患隱私,疾管局無法接受醫院直接來電查詢捐贈者個資。

外界批評疾管局也必須為此事件負責,施文儀反駁,器捐先行機制相當周延與完整,台大醫院會出事,原因在於院內人員便宜行事,在把關環節及流程出了問題。

施文儀強調,疾管局與捐血中心合作多年,捐血中心每晚都會將捐血者資料送至疾管局進行比對。未來器官捐贈中心也可比照辦理,將捐贈者資料送至疾管局,進行查核比對。

至於主管愛滋防治的疾管局同意健保IC卡註記愛滋HIV資料嗎?施文儀認為,就感染控制角度,註記雖無不可,但恐弊多於利。一旦開放之後,無法約束醫護人員的「嘴巴」,病患隱私外洩。

施文儀強調,依法醫院、醫護人員是不得洩漏感染者資料,開放後,除了醫師、護士外,掛號人員等非醫護人員也會看到,增加管控難度,病患隱私將一覽無遺,也讓許多人更容易違反這條規定。

施文儀舉例,目前許多基層診所、牙科診所都聘請沒有醫學背景的人負責掛號業務,如果真將HIV資料註記在健保卡,這些不具有醫護人員身份的人就會得知櫃臺前的病患就是愛滋感染者。

依照相關保障條例第14條,若因業務之悉,得知愛滋感染者身份,又洩漏出去,需罰3萬到15萬。 處分並不重,卻大大影響愛滋感染者的生活及就醫權益。

另外,如果IC卡註記病人病情,醫護人員才會謹慎對待,那麼面對一般的健保IC卡時,醫護人員恐怕會因此鬆懈,反而更糟糕。施文儀認為,這反而不是好事。

對在健保卡上註記HIV資料,施文儀態度保留態度,他強調,疾管局建檔的資料遠不如醫院檢驗報告,如果醫院確實做好把關動作,就能有效防堵意外發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