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伯璋:明明有列管 移植前無比對機制【2011/08/28 聯合晚報】

黃玉芳、李樹人/台北報導

移植器官經驗老到的台大醫院,竟然發生將愛滋感染者的器官移植給受贈者的缺失,台灣移植醫學會理事長李伯璋表示,現行由醫院勸募到捐贈器官後,提報到器官捐贈登錄中心、以及實際執行移植手術的醫院,並沒有跟主管機關比對列管愛滋病患的機制。

台大醫院發生移植器官的重大疏失,李伯璋表示,根據瞭解,現在事件已成羅生門,檢驗師認定自己傳達的是HIV陽性,協調師則說自己理解的是HIV陰性,檢驗書面報告則淹沒在一堆傳真紙中,等到發現已經來不及。

李伯璋說,這起事件確實也暴露出醫院移植團隊的內部管理問題,但「事情發生沒有理由逃避」,移植過程中若發現檢驗是愛滋感染陽性,應該要特別注意,而非當成一般檢體,只要多一句提醒,可能就不會發生。

對於外界難以理解,明明是衛生主管機關列管的愛滋感染者,為什麼還會成為合格的器官捐贈者,李伯璋則說,當醫院勸募到器官,醫院會對捐贈者進行B、C型肝炎、梅毒、愛滋病毒篩檢,瞭解捐贈者的各個器官功能、身體狀況等。

接著提報到器官捐贈登錄中心,比對血型等資料,分配給病情緊急的優先患者,最後由移植醫院執行;而這之中並沒有任何一道程序,要求向衛生主管機關確認,捐贈者是否為愛滋感染者。

同時由於器官移植的時間緊迫,李伯璋也說,各醫院之間都是「互相信任」對方提供的檢驗資料,也沒有時間再重新作檢驗,成大醫院也很難想像,台大醫院竟然會出現這樣的漏洞。

不過李伯璋也說,台灣雖然在器官移植經驗有傲人成績,但長期都是醫院自己摸索,因為器官移植吃力不討好,有繁重的作業程序,投入的醫師可能得減少三分之一的薪水,光環大的名醫還得自己找徒弟來學,只有少數醫院有專職的移植、勸募團隊,台大醫院的疏失,也暴露出國內器官移植的隱憂。

【記者黃玉芳、李樹人/台北報導】

「明明是列管的愛滋病感染者,怎麼還會器官移植 ?」器官捐贈協會秘書長吳英萊認為,愛滋感染在台灣越來越氾濫,醫護人員在勸募器官前,可主動詢問捐贈者本人或家屬。而醫院交接病患之前,僅以電話聯繫、沒有書面確認捐贈者資料,也有責任。

吳英萊也曾經在哥哥過世後,簽下捐贈器官同意書;她說,並非要把「捐贈者當恐怖分子」,但醫護人員應善盡檢驗的責任,而且器官移植攸關多條人命,勸募、手術的醫院彼此間,更不應該是「一通電話交代過去」,卻忽略書面資料的雙重確認;否則一份捐贈器官、延續親人生命的遺愛,反而變成遺憾、甚至遺害。

她也說,除了關心這次受贈器官的五名無辜患者,未來可能遭遇的感染、醫療照顧,現在國內感染愛滋越來越氾濫,以後還是可能遇到類似問題,因此更應該重視捐贈者的篩選。她也認為,有必要加一道程序,比對器官捐贈者是否為列管的愛滋感染者。

吳英萊認為,雖不應苛責捐贈者家屬的好意,但現行同意器官捐贈的過程中,家屬扮演重要的角色,即使簽署了器官捐贈同意書,也仍要家屬同意,院方才會摘取器官。

因此萬一家屬知道捐贈者曾有同性戀等感染愛滋的高風險性行為,應該告知護理人員。同時比照有愛滋感染疑慮者不應捐血的方式,勸募的醫護人員也應該主動開口詢問,減少風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