蘋論:女少校豔照【2011/08/16 蘋果日報】

國軍少校女軍官在部落格放進1500多張自己的豔照,引起多人點閱。國防部發言人表示:女軍官在部落格張貼個人圖像,屬營外民網行為,雖未涉及軍事機密,但言行還是應注意公私分際。

有權展示身體

國防部的初步反應不錯,分清了公私領域的差別,沒有無限上綱。目前對她的批評主要是:男部屬看到她滿腦子那些豔照,未來怎麼領導統御?這個問題就像美國軍方當年極力反對男同志從軍一樣,覺得一起洗澡很彆扭;而且若長官是同志,怎麼領導統御?後來證明是想太多。

加拿大上周四女人穿暴露的蕩婦裝遊行,為女性爭取服裝自主權;德國女性也在柏林聲援遊行。緣由是今年4月加國警察對遭性侵的女受害人說:「女人不該穿的像蕩婦。」同時,中國女鋼琴家王羽佳在好萊塢音樂廳演奏時,穿了一件緊身超短的橘紅色小洋裝。《洛杉磯時報》樂評人撰文譏嘲王的服裝;但《華盛頓郵報》女樂評家以「哪一個失禮?是她的短裙或樂評的狹窄觀點?」質問樂評人該評論音樂還是服裝外貌?

女性有權利決定自己以什麼方式展示自己的身體。軍中的陽剛文化抑制了女性的本能,以致女軍人可能會以自拍暴露的方式平衡在男性中心主義的軍隊裡受到的壓抑。她在網上說:「就是爽露,自戀到極點,再也不裝了。」一語道破了她的想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