曼德:加州的危機–基督徒才是弱勢群體!【2011/08/15 基督日報】
作者:曼德
幾乎與中國大陸基督徒呂麗萍指出同性戀是罪而遭到媒體圍剿同時,美國加州參議院教育委員會,在6票支持、3票反對、1票缺席的情況下,通過了一項要求學校課程標榜同性戀的SB 48法案,旨在向下一代灌輸同性戀的正面形像。該法案是由同性戀參議員Mark Leno提出的。
SB 48法案規定加州公立學校的美國歷史、加州歷史和社會科學課程務必要強調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LGBT)的角色和其貢獻。SB 48法案一旦實施,從幼兒園至12年班的課本及教材便須正面宣傳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作為「模範」。不僅如此,孩子從小將會被灌輸要尊重同性戀、同性婚姻、雙性戀及變性人士,並且支持他們的政治活動,認同他們在現代社會所扮演的重要角色。對於老師和校區來說,他們將要積極地營造女同性戀者、男同性戀者、雙性戀者和變性者的正面形像,選用支持同性婚姻及變性手術的課本及教材。而家長亦不會被告知有關課程的更改,或選擇子女豁免該種教育。
很明顯,SB 48法案與基督徒對同性戀的看法是背道而馳的、是與純正的基督教信仰直接對立的,如果基督徒的孩子們在學校中接受這樣的教導,將是對基督徒信仰極大的危害甚至玷污。如果實在要實行這個法律,那麼基督徒的學生們,將不得不面臨退學的危險和經濟重擔。而根據《聖經》創世記1:27,2:18,2:24,上帝准许的婚姻模式是一男一女的婚姻。根據羅馬書1:19、26-27、哥林多前書6:9-10、提摩太前書1:9-10節等經文,同性戀明顯是神不喜悅的罪。如果學校教材書上所教導的與《聖經》有直接的衝突,那麼基督徒的孩子們將何去何從?他們對信仰肯定會懷疑甚至背叛。
不僅如此,SB 48法案直接挑戰的是美國賴以立國的清教徒(puritan)價值觀,美國國將不國。無需置疑,美國經濟的衰退、國勢的衰弱是與它背離基督徒價值觀息息相關的。君不見美國的主流媒體都被無神論、自由派們所佔領,墮胎、同性戀甚至同性戀牧師,在一個接一個州合法化、在一個接一個基督教宗派被承認,美國政界、軍界、企業界、學術界等的要人們開始不在以有基督信仰為榮,反而信奉異教、與異教媾和。前不久8月6日德克薩斯州州長佩裡與3萬民眾為美國禁食禱告的敬畏神舉止,反而被媒體指責為政教不分、拉籠選票。而奧巴馬總統的種種表現,似乎應視為是在推崇伊斯蘭文化與價值觀。
與此相應的,是基督徒在各個社會領域的全面退縮,在媒體、演藝界、政界、學術界、教育界、企業界中,不僅華人基督徒,就是白人基督徒都逐漸喪失話語權、影響力,他們似乎顧忌被社會指斥為強勢群體欺負弱勢,顧忌被認為是違背了美國憲法修正案中政教分離的原則。而實際上,不僅在中國,就是在美國,基督徒也逐漸成為了弱勢群體,被逐漸地剝奪了話語權,逐漸地剝奪了對信仰的自由表達權利。同性戀群體以弱勢群體的面目博得了社會大眾和年輕一代的同情,但實際上,他們已經成為了加州的強勢群體(如加州參議院教育委員會中的6:3),而目前的基督徒,才是真正意義上的弱勢群體,話語權喪失、信仰准則被公然挑戰、不敢發聲。可憐啊,上帝的子民們!
就美國憲法而言,憲法不僅確立政教分離的原則,更重要的是確立了信仰自由和言論、出版自由的權利。早在1791年就批准生效的美國憲法第一修正案指出:「國會不得制定關於下列事項的法律:確立國教或禁止信教自由,剝奪言論自由或出版自由;剝奪人民和平集會和向政府訴冤請願的權利」(Congress shall make no law respecting an establishment of religion, or prohibiting the free exercise thereof; or abridging the freedom of speech, or of the press; or the right of the people peaceably to assemble, and to petition the Government for a redress of grievances.)。很多基督徒在重視政教分離原則下卻忽視了信仰自由權利、以及表達信仰觀點的言論、出版、集會、請願等權利。這實際上是基督徒對美國憲法的誤解,也是基督徒對自己基本人權的放棄。
同性戀是《聖經》認為的罪,這是基督徒信仰的題中應有之義,就如穆斯林不吃豬肉、猶太人要行割禮一樣。因此,如同要尊重穆斯林不吃豬肉、尊重猶太人行割禮,人們也要尊重基督徒認為同性戀是罪。因此,社會全體最不應該在基督徒前面為同性戀唱贊歌,因為這侵犯基督徒的信仰權利;而基督徒表達、捍衛在同性戀問題上的價值觀,也是信仰自由的內在要求,社會全體都應該尊重基督徒的這個基本人權。
加州SB 48法案事件向我們提示:美國基督教的價值觀處在最嚴重的危機中!加州所有的基督徒及其下一代處在明顯的危機之中!而解決這個燃眉之急的唯一辦法,就是在www.StopSB48.com 網站上去投票。由於美國太平洋法律協會與其他維護傳統婚姻的機構的努力,SB 48現在暫停生效。真正生效與否可以進行全民投票來決定,但條件是反對SB 48公民必須在10月12日之前,獲得50萬4,760人的連署簽名,才能夠要求就此事進行公民投票。因此,在2個月不到的時間裡,在這十萬火急的危機時刻,基督徒公民必須積極去投票、去游說其他公民投票,才有可能贏得就SB 48法案進行全民投票的機會!
基督徒不是閉門修行的中世紀天主教徒、更不是只等世界末日的厭世者,基督徒必須將在亞當裡喪失的「修理看守」全地的管家權柄,在耶穌基督裡重新贏得。主已經勝過這個世界,那在我們心裡的,被這世界上的任何權柄都大。只要我們承認是神的子民、是擁有兒子名分的「君尊的祭司」,我們就應該將上帝的旨意「行在地上、如同行在天上」。無論是從神學家約翰加爾文的文化使命(Culture Mandate)、趙天恩牧師的文化基督化(Culture Christianization)的神學教導中,還是單單從維護基督徒的信仰自由、維護基督徒下一代的正確價值觀、信仰純正性角度,我們都應該積極行動起來,去積極投票、去積極呼吁、去影響這個世界、去在全地貫徹上帝的旨意。哈利路亞、阿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