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犯關多久?電腦算的!【2011/08/13 聯合晚報】
王聖藜/台北報導
性侵害案審判偏頗引爆「白玫瑰運動」,重創司法形象,法務部為此研擬「偵辦妨害性自主案件具體求刑計畫」,建制一套電腦軟體,根據性犯罪特徵,檢察官只要將偵查所得在電腦程式上輕輕點選幾個選項,1分鐘就可算出被告應被求刑多久的刑度。
這項計畫是由板橋地檢署檢察長蔡碧玉向法務部資訊處提出協助設計,最快下周,板橋地檢署起訴某妨害性自主案件時,就會試行啟用,如成效良好,法務部有意把這項制度普及到全國各地檢署。
製成資料庫 研擬求刑「因子」
無獨有偶,司法院日前也頒布「法官辦理性侵害刑事案件參考手冊」指南,與法務部設計軟體系統的動機異曲同工,檢察官站在監督審判的立場,偵查、公訴檢察官都可以使用。
負責系統設計的法務部資訊處,目前針對刑法第221條「強制性交」、第222條「加重強制性交」兩罪,分析板橋地院3年內的性侵害判決書類,製成資料庫,以了解法官量刑理由及刑度的概況,最終研擬出具體求刑「因子」,作為檢方辦案參考標準。
這些針對加害人設計的「因子」,包括與被害人關係為何?性侵害幾次?有無性暴力前科?是否有公職?是否為自首?是否未遂?年齡未滿18歲或者超過80歲?是否屬於精神耗弱或瘖啞人………等等,各「因子」一併涵蓋對被告有利及不利的部分,有利被告則減分,不利被告則加分,加減點數後,可算出有所憑據的客觀求刑刑度。
舉例而言,如果性侵害被告是被害人的直系血親,社會觀感最難接受,輸入「因子」後獲得的點數最多,會加重檢察官求刑的刑度;被害人遭性侵後懷孕、想輕生,或是被性侵害後還被拍下影片,相關態樣的計點數都很高,屬於這一類型的罪犯,求處的刑度自然被提高。
求刑「因子」也有減分的設計,例如加害人在判決前自動與被害人達成和解、積極平復被害人創痛如賠償金錢,讓刑事訴訟過程中被害的一方不再因交互詰問而二度傷害,這樣有助於被害人的保護,檢察官點選「因子」後,被告求刑刑度即行縮減。
業務承辦人檢察官黃玉婷說,刑法有關刑之酌科及加減規範在第57條、第59條中,但法條的遣詞用字抽象,如果把法條意義和偵查實況結合,作成白話文的選項及標題,會令檢察官較有所適從,也使得執法者用法公平。
司改會:新制可以期待
【記者王聖藜/台北報導】
板橋地檢署即將試辦妨害性自主案件具體求刑新措施,民間司法改革基金會執行長林峰正表示,檢察官受檢察一體的約束,與法官獨立審判不同,新制會讓求刑標準整齊畫一,讓人民感受到一種公道,「這個制度可以期待。」
他指出,檢察體系設計出求刑的標準,他相信雖然檢察官號稱也是獨立辦案,但是基於「檢察一體」(檢察首長可指揮所屬檢察官辦案)的關係,新制在檢察體系內部有拘束力;偵查婦幼案件的檢察官應該會照表操課,效果如何目前暫時無法評估,但至少求刑有一個客觀的準據,不是壞事。
林峰正指出,相較於司法院規畫的性侵害案量刑標準,由於各個法官皆獨立審案,獨力撰寫判決書,司法行政機關給他們的參考資料,究竟會落實到什麼程度,他並不樂觀,還要看未來的發展再說。
求刑制度得宜 審判發揮影響
林峰正表示,過去全國檢察機關如火如荼查辦首長特別費案時,檢察界即建議召集檢察首長會議訂出標準,「意思大致就是這樣」,最近有些法官判性侵害案惹出爭議,不過,當檢察官操作性侵害具體求刑制度得宜時,就會對審判發生一定程度的影響,他樂觀其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