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對兒少性交易修法【2011/07/19 聯合晚報】

張文馨/即時報導

民進黨立委黃淑英表示,她提案修正兒少性交易防制法,希望立法院下會期通過立法。草案將兒少性交易正名為商業性剝削外,主張提高對16歲以上未滿18歲之人為商業性剝削的刑度,由現行1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10萬元以下罰金,提高為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新台幣20 萬元以下罰金。

黃淑英說,嫖客和兒少之間的關係不對等,容易讓法官認為因其間涉及對價關係,未能積極保護兒少身心健康,把法案更名為兒童及少年商業性剝削防制條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