網路交友玩4P 男起訴【2011/06/09 中央社】
(中央社記者黃旭昇新北市9日電)
胡姓男子今年2月在網路聊天,陸續認識綽號「草莓」等3名未滿14歲少女,相約在板橋火車站見面後一同返家,4人各自褪去衣物,大玩4P性愛遊戲。檢方今天偵結,起訴胡男。
起訴書表示,胡男食髓知味,在相約少女共同性交後,又多次與少女約見面、性交。檢方今天偵查終結指出,警方移送時認為,胡男以不明藥物摻入飲料給少女喝,使她們頭暈無法抗拒,強制性交得逞,但經調查,少女坦承自願性交,且沒有相對的報酬。
另外,陳姓男子在新北市三峽與同居女友住在一起時,趁女友外出工作,多次強暴女友的外甥女。經被害少女的舅舅發現有異,報由新北市警察局三峽分局偵辦,板檢今天偵結,依妨害性自主罪起訴陳男。
至於今年5月,李姓男子趁被害少女住家大門未關,進入少女位於新北市三重住家,巧遇少女父親。李男佯稱推銷員,趁機在屋外徘徊,等少女父親外出,以「身體檢查」為由,性侵害獨自在家的少女。檢方今天也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李男。
另外,施姓男子與林姓女友雇用被害女子販售檳榔,去年10月,兩人以聊天為由,邀女子到上班的檳榔攤,竟趁女子身體不適,無力反抗之際,2人共同強制性交被害女子。檢方今天偵結,以妨害性自主罪起訴施、林2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