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修法/報業公會:別因個案弄錯方向【2011/05/30 聯合報】

彭慧明/台北報導

因為一起性侵案件,內政部兒童局聲明將積極推動限制報紙報導犯罪案件入法,台北市報業公會常務理事、聯合晚報社長項國寧指出,不能以一個特別個案,就弄錯了方向。他說,報業已有自律機制,相關法令修正的方向錯誤,會使得媒體報導無所適從。

項國寧說,總是有人認為報紙報導會使罪犯模仿、導致犯罪率上升,但報紙一定要報導重大社會犯罪案件。他舉例,例如連勝文遭槍擊案、總統候選人遭槍擊案,報紙是否能不報導?但這就是社會犯罪案件,將來如果有人照此手法犯罪,總不能說是報導的問題。

他指出,現在訂定法律需要有一個大方向,不能弄錯。更何況報業都有很好的自律機制,兒少法的規定將使媒體無所適從,「犯罪者永遠都可以說他們是看了報紙才學的」,但藉此怪罪媒體是弄錯了方向。

台北市報業公會日前已經發表聲明,犯罪事件不會因為媒體沒報導而消失,反而會由於限制媒體報導而被忽視;媒體披露相關新聞,更能使社會及主管單位重視兒少問題,促成兒少更安全的生活環境。這也是報業公會各會員報處理兒少相關新聞向來極為慎重的原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