姊弟戀碎 48歲女跳橋亡【2011/05/20 蘋果日報】

相差19歲 男一轉身 只見50米溪谷橫屍

【黎百代╱桃園報導】

桃園縣一對年齡相差十九歲的姊弟戀情侶,因男方移情別戀,前午兩人在北橫公路一處橋上談判分手,女方拒絕分手,爭吵後女子墜落五十公尺深溪谷死亡,檢警昨天相驗女子是摔死,無外力加工情形,但到底是跳橋自殺,還是失足墜橋待查,家屬斥罵男子:「人就在你身邊怎麼會墜橋?」對死因有意見,希望檢警查清楚。

警方調查,在龍潭陸軍服役上士張宏盛(二十九歲),前天中午和大他十九歲的女友何癸錦(四十八歲)開車出遊,經北橫五十一公里大漢橋前停車區休息。二人稍後走到橋上看風景聊天,此時張男向何女提分手,但何女不肯,雙方在橋上發生爭吵,接著就發生何女墜橋。

臉朝下面目全非

張男向警方供稱,吵架時何女曾說「若分手就跳橋……」他為冷靜彼此情緒,不理會何女,回頭到停在橋旁的車上拿水喝,但當他再回橋上,只見何女一雙黑色鞋子放地上,人已墜落橋下五十公尺深溪床上,立即報警,警消在溪床上發現何女臉朝下,面目全非,已無生命跡象。

女放不下6年情

檢警昨相驗,初判何女墜谷傷重致死,無外力加工因素。因墜橋現場沒目擊證人及監視器,警方留置張男偵訊後,昨午暫由部隊帶回,但何女家屬質疑死因,質問張男:「站那麼近,你怎麼會沒注意?沒阻止?」張男則低頭不語。

警方指出,張男與何女六年前在朋友餐敘上認識,同居三年,何女離婚,張男放假時兩人會相約出遊,每月張男給何女五千元零用錢;今年初,張男結識新女友,多次向何女提分手,但何女不答應,四月後,沒再給何女零用錢,何女一直追問張男「為何六年感情就這麼結束?」

須冷靜要留情面

兩性專家吳娟瑜說,分手要分階段,切莫在第一時間就要求答案,要冷靜處理。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分手時一定要給對方留情面,不要一味問對方「為什麼?」

男女分手 注意事項

◎若對方情緒低落、有自殺傾向,應先安撫並向親友求助

◎避免用挑釁言語或行為刺激對方

◎遇對方反應激烈有糾纏騷擾、恐嚇情形,馬上報警

◎應約在公共場所談判,並找親友陪同

資料來源:桃園縣警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