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小彬代言抓猴 老爸罰上課【2011/04/28 中國時報】

管婺媛、盧金足、林佩怡/綜合報導

童星小小彬代言「抓猴」徵信廣告,刊登在國光客運上滿街跑,台中市長胡志強要開罰,內政部長江宜樺也表示支持。小彬彬父子目前設籍台北市,負責開罰的台北市社會局表示,將派社工員訪視小小彬,他的父親溫兆宇和經紀人必須接受有關兒童身心發展、保護相關法律及規定的親職教育課程。

江宜樺說,業者雇用兒童少年拍攝主題敏感廣告並不適當,依法可要求溫兆宇接受八到五十小時的親職輔導課。

六歲童星小小彬拍攝徵信業「抓猴」平面廣告,並登在客運公車上滿街跑,引發爭議,胡志強日前表示不妥,已違反《兒童及少年福利法》,要開罰。江宜樺昨天表示,內政部兒童局與台中市政府看法一致,這樣的行為已妨礙兒少身心健康發展。

徵信業者罰則部分,江宜樺說,若業者在台北市註冊,也需由台北市政府執行罰款,公車廣告則由各縣市負責要求下架。

台北市社會局說,溫兆宇和經紀人接通告時,有責任為小小彬身心發展把關,拒接有危害身心發展之虞的通告,將調查兩人是否違反兒少法。

溫兆宇宣稱,讓小小彬拍「抓猴」廣告,是要讓孩子學會維護健康家庭的觀念。江宜樺說,社會大眾可能無法接受這種想法。 此事由台中市議員揭發,台中市交通局昨天要求張貼廣告的國光客運全數拆下,業者很配合,馬上下架,不再讓「小小彬抓猴」的廣告滿街跑。

台中市交通局長林良泰並說,日前和台中市九家公車業者開會研商,九家聯營公車業者允諾,會顧及社會責任,過濾不良風俗和不雅語言文字的廣告,不料這次引發爭議的是國道業者。

台中市社會局長王秀燕說,小小彬的父親應該負起為小孩把關的責任,不能認為孩子只要三餐吃飽,拍戲賺錢就有快樂童年,偏差的環境和教育,會影響小孩子的認知和價值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