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交易除罪配套不足 就怕春城無處不飛花【2011/04/28 中廣新聞】

程平報導

由於大法官解釋第666號確認「罰娼不罰嫖」的規定違憲,因此內政部要推動修改「社會秩序維護法」,除了取消性工作者拘役的規定,降低罰款金額,更授權地方政府,自行規劃性交易專區。不過內政部次長簡太郎強調,內政部並不是鼓勵性工作產業化,對於專區的設置會有所限制。

只是就算限制性交易專區設置的位置,婦女團體還是擔心這樣的性交易專區,會淪為色情、毒品及犯罪的溫床,台灣女人連線秘書長蔡宛芬認為,從國內外的經驗看來,成立性交易專區並不能解決問題。

就是因為質疑性交易專區會帶來社會問題,因此展翅協會秘書長李麗芬認為,要不要設立性交易專區,應該由住民公投決定。

國民黨立委黃義交則擔憂,台灣畢竟很小,就算設專區,恐怕還是難以避免讓副作用向外擴散。

國民黨立委鄭麗文也質疑,如果沒有完整配套,就算專區劃出來,業者及消費者也未必會願意進去。

由於性交易在台灣的傳統道德風俗來看,一直都是有人在做卻無法公開討論的問題,不但民眾不希望自己住在色情場所的旁邊,由選舉產生的地方首長,也沒有人敢輕易挑戰這個敏感話題,但由於原本社違法中「罰娼不罰嫖」的規定,必須在今年十一月6號落日,因此內政部希望這次社違法的修正,能在五月送行政院核定後,趕在立院下會期中完成三讀,但這樣的修法如果沒先制定完整配套,就怕最後地方政府不執行性交易專區的設置,卻因為非法的罰則變輕,會造成「春城無處不飛花」的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