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男情變 PO裸照被訴【2011/04/20 聯合報】

屏東縣27歲郭姓男子,97年8月間,認識宜蘭縣男性網友,兩人交往,對方去年提議分手,引起郭不滿,去年1月1日凌晨3點多,上無名小站,利用對方帳號刊登性愛服務訊息及對方裸照,還誹謗對方不像男人,經對方提出妨害名譽告訴,屏東地檢署昨依妨害名譽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