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見我思-逼人出櫃 反思與弔詭【2011/04/19 中國時報】
張景為
在藍綠激烈對立的台灣社會中,很難看見像這次施明德要求蔡英文公開性傾向的事件,遭到幾乎一致性的批判。對於施明德這樣一位早年充滿傳奇色彩,而後在現實政治上落拓不羈的人物,這實在是一次嚴重的失言、失誤、失算!也說明了再前衛的民主鬥士、再浪漫的情懷,都沒有放言無忌的道德特權,足為政壇所有失意者、或是鋒頭正健者炯戒。
這則新聞的處理,也使我所工作的中國時報編輯部發生了一場天人交戰。這番充滿爭議性的內容,發生在上周四的施許對談間,當訊息在晚間回報時,編輯部的直接反應除了驚訝與勁爆,更有著新聞該做大或做小的難以抉擇。以正常的判斷來說,這個新聞肯定是會造成轟動的賣點,應該登上頭版,但從「價值」正確與否的爭議性來看,又讓人充滿了顧忌;尤其新聞本身的元素完整具備,既非捕風捉影的轉述或據了解,而是具名表述的說法與反應(施明德VS.蔡英文發言人徐佳青),的確充滿了致命的吸引力。
結果是,這則新聞並未在中時的頭版出現,而是披露於二版政治新聞的二題。如此不算大也不算小、先不做其他反應或評論的處理,或許也算是一種妥協的平衡;我們希望這個確實發生的新聞,能夠促動社會「適度」注意此一問題,並且「正確」引發討論。第二天直到現在,預料的反應果然發生,甚至更大;從大多數理性的評論中,台灣的社會與政壇,經歷了一場尊重人權與隱私權的民主反思,也讓我的新聞人生,又經歷了一次珍貴的學習。
但直到現在,還是有一種看法認為施明德不應受到如此責難。這種邏輯認為,同性戀者被要求公開時可以不說,但是若去批判要別人公開者,反而證明了同性戀本身是見不得光的,因此要人公開者才是坦蕩蕩的,反倒是批判要人公開者才是歧視同性戀的人。相對的,若承認這個社會目前對同性戀仍是不友善的、公開者可能受到不確定的風險,則要怪要罵的是這個偽善的社會,而不是正面要求別人公開的那個人。
這套論證似乎困惑了不少人,但卻充滿弔詭,而且似是而非。首先,性向與公眾利益之間有無關係?對公共決策的影響何在?政治人物有無必須公布性向的義務?他人有無權力逼迫、或用何種方式要求對包括競選總統者公布性向?這些都充滿了爭議。相對的,當承認社會對同性戀者的態度仍是不友善且敵意居多時,應該導正的不僅是社會的觀念,也需要其他異性戀者的尊重與理解,而非以不自覺的性別霸權者立場,汲汲於要求他人公布性向。
對於所謂「謎樣」的總統候選人蔡英文,大可質疑其在十八趴、反國光石化、核四興建運轉、ECFA等公共議題上前後矛盾、言行不一的盲點,甚至也可以問她對同性戀問題的態度。而這些攸關其人格特質、決策思惟、價值觀念的檢驗,當然與競選總統有關,也是公眾有權知道的,但卻與要求其出櫃與否是完全不同的層次。
即使不問該不該,退一步來說,又有何具體的證據甚至服眾的徵兆,認定或要求蔡英文必須對是否同性戀有個交代呢?要求某人出櫃的前提,起碼要有所本,但施明德除了「社會上廣泛的竊竊私語」之外,又怎能如此鎖定特定人呢?如果就憑感覺,那與有些人胡凹出一片撈什子的「巧克力光碟」,硬扣在馬總統頭上的粗暴汙蔑,又有何分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