談候選人性向 台灣還不夠格【2011/04/16 蘋果日報】
楊永年
總統大選提前開打,特別是日昨民進黨前主席施明德先生,公開要求現任民進黨蔡英文主席公布性向,引發媒體大幅報導與許多討論。這議題雖屬個人隱私範圍,但也可能涉及公共議題。因為總統候選人未來一旦當選總統,可能因「價值觀」的差異,影響公共政策的形成、規劃與執行。因此,總統候選人應否公布性向,是可以討論的「公共議題」。那麼,總統候選人性向,應否公布?作者認為可以從以下三點進行論述:
保障候選人隱私權
第一,隱私權:談到性向這是個人隱私的問題,除非影響到他人,否則不應視為公共(政策)議題。因此,持這觀點的人認為,性向對總統候選人而言屬於隱私權的部分。例如,總統並不需要公布自己喜歡的內衣顏色,或總統對內衣顏色的價值喜好,應不會影響公共政策的制訂(或若有影響,應不會太大)。從這觀點分析,總統候選人的隱私權應受保障。但目前施前主席可能認為,性向會影響公共政策,因此和下個層面有關。
第二,公共政策:由於性向屬價值觀的一部分,所以可能影響公共政策的制訂,廣義而言,當然可能影響所有政策,包括與性別議題有關的公共政策,都有直接或間接的關係。但狹義而言,其範圍可能僅包括性向相關的政策議題(如同性戀政策)。因此,從公共政策的角度而言,總統候選人似乎應該公開性向。或者,如果總統候選人能切割或說明清楚,性向和公共政策並無明顯關聯性,大家或許可以接受(當然能否說明清楚,是另一個可以討論的議題)。只是,一旦說明清楚,可能也間接證實了自己的性向。因此,這又和下個觀點有關。
台灣對同志不友善
第三,社會文化:西方國家已有多人(含知名政治人物)公開承認自己的「同性」性向,甚至有些國家在法律上,已給予同性可以結婚、可以養育小孩之位階。但有很多國家(含台灣)的同性戀者,仍認為他們是受社會文化壓抑或被不公平對待的一群,或仍認為同性戀是禁忌。或可以說,以目前台灣社會而言,多數同性戀者仍生活在社會陰暗的空間。
根據這個邏輯,我們可以預測,一旦有總統候選人公開自己的同性「性向」,可能無法避免媒體大幅報導或熱烈討論,進而可能模糊總統大選的政策議題。或者,以目前台灣社會文化,可能尚難容忍總統(候選人)是同性戀者。簡言之,目前台灣的政治與社會環境,對同性戀者是不友善的。設若,總統候選人有選票考量,對於公布性向可能躊躇不前。因此,理性的總統候選人在台灣這種社會與政治文化下,可能不會輕易公開自己的性向。
社會需足夠成熟度
綜合前三項論述,理想上,總統候選人是應公布個人的性向,因為性向和公共政策相關。但前提是,我們的政治與社會環境有一定成熟度,能理性或公平的對待或容忍這種性向的總統候選人,這些候選人才能毫無顧慮的公開性向。因此,就現實層面分析,關於總統(候選人)公布性向的議題,台灣可能還有長路要走。
作者為成功大學政治系教授兼系主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