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布個資? 白玫瑰:我們也不想人肉搜索【2011/03/29 聯合報】
何定照/台北報導
性侵累犯是否該公告資料,各界爭議不休。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Eva(梁毓芳)昨天表示,其實一直有人建議,既然政府不作,乾脆大家在網路發起性侵犯「人肉搜索」。「我對此很有疑慮,希望政府不要讓不滿者真的『官逼民反』!」
Eva說,她向來反對人肉搜索,尤其是性侵犯,若控告內容有誤,「簡直是逼人去死」。但近來不少人士反映,網路人肉搜索非常快速有效;她期盼政府能在不當搜索發生前,以官方力量讓一切制度化,把性侵者相片、特徵、犯罪手法、偏好族群等公布網路,讓人人都能查。
至於化學去勢,她指出,許多犯罪者是在心理層面以虐人為樂,例如國外有人是因不能人道,專門性侵小男孩,如此就算化學去勢也難阻惡行。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表示,公布性侵者資料,最重要的是先具分級分類概念。例如少數性侵案是兩小無猜構成,但若是累犯則超級危險。尤其是總針對自保能力有限的族群如兒童、身障人士犯案的犯人,自控力常極低,須靠外控力管理,並根據其危險程度適度公告社會大眾,「否則社會得付出更大成本」。
紀惠容強調,將性侵者分級分類,也有助是否該採化學去勢思考。依研究,僅少部分性侵者是因無法控制性慾而犯案,化學去勢也僅對這些人有效;但大多數性侵者都是享受掌控權力快感,如此就得依公告、中途之家、電子腳鐐等不同方式處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