性侵累犯 黃明鎮:應終身監禁【2011/03/23 台灣醒報】

蕭介雲

【台灣醒報記者蕭介雲台北報導】雲林一名國二女學生,遭性侵犯林國政殺害,長期輔導受刑人的更生團契牧師黃明鎮受訪時指出,如果有性侵再犯前科,或屬於變態型無法矯治者應予終身監禁,而性侵犯出獄後目前的矯正、保護、治療等環節過於鬆散,則必須鎖緊才能避免類似憾事再度發生,並要藉由強而有力的信仰,來強化心靈內控能力。

曾經成功輔導知名性侵犯楊姓受刑人的黃明鎮牧師表示,如果性侵累犯,出獄後短期內再犯,在美國就是終身監禁;如張國政安全評估,一定會再犯,「縱虎歸山很危險,」他說。

林國政在第二度犯下性侵案時,被判7年11個月,在8年前入監,今年2月服刑期滿出獄,在監期間經過醫師、社工師、心理師進行7次安全評估,都沒有通過,原本要向雲林縣家暴性侵害防治中心接手輔導,但還未報到就再度犯案。

黃明鎮分析說,性侵犯有三種,一屬是於壓力型,一種是權力型,還有一種屬於變態型,前兩種都可以矯治,但變態型則屬於無法矯治的類型,就應與累犯一樣終身監禁。

針對電子腳鐐擴大適用的問題,黃明鎮以輔導經驗為例說,楊性受刑人在出獄後就曾坦言,戴電子腳鐐,並不能控制內心慾望。因此他曾不斷教導楊性受刑人要尊重女性、減少衝動,並透過接受愛的信仰,提升心靈、強化內控,他說,要強而有力的信仰才能教人遠離罪惡。

「有效用,但不是全部有效,電子腳鐐只能只標不能治本。」黃明鎮說,因為即使GPS定位,也不可能24小時監控,如果發生再犯案情形,也可能無法在第一時間判定和處理,其他如公布姓名的建議,也會有相同的問題。

「社會還有很多配套措施要加強,」他指出,目前警力和社工力人嚴重不足,當性侵犯服刑期滿後,包括矯正、保護、教育的銜接一定要「鎖緊」,建構嚴密的網絡,此外,家長也要教育小孩懂得如何自衛,不要跟陌生人走,並且要多關心和了解兒少的行動。

內政部長江宜樺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則表示,因為法律不溯既往,未來會以務實的方法,在現行法律框架下,再強化刑後處遇、保護管束、獄中輔導等措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