白玫瑰:政府需落實性侵矯治【2011/03/24 立報】
【記者史倩玲台北報導】
日前雲林一位國中女生遭性侵前科犯性侵殺害,引起社會對於性侵犯的監控以及矯治的注意。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23日舉行記者會,要求法務部應加強電子腳鐐以及落實矯治措施。
梅根法案迫在眉睫
白玫瑰社會關懷協會理事長Eva表示,從雲林性侵殺人案就可以發現,公佈性侵犯資料的梅根法案迫在眉睫。Eva指出,內政部已經通過性侵害犯罪防治法部分修正草案,擬對民國95年6月30日以前犯性侵、不適用刑後強制治療且具高再犯風險者者,公告其姓名、照片及判決要旨,全案仍在研議中。
法務部長曾勇夫曾說,為了補足95年修改的法條不能適用於95年前犯罪的犯人,因此將公佈性侵犯姓名,並將資料給予警察機構,加強人民安全。但就是因為法案審議太慢,才造成悲劇發生。
保障性侵犯治療權
Eva表示,政府應該落實治療性侵犯,瞭解犯罪誘因並公告,才能真正保護這個社會。有人說公告是侵犯到加害者隱私權,會讓性侵犯找不到工作,變成遊民,犯案手法更劇。
Eva強調,但其實落實治療,保障才能保障病人的治療權;梅根法案公告性侵犯的犯罪誘因及習慣性犯罪手法,就可以讓人民可以自我保護。如果一直用「個資法保密」的盾牌擋在前面,只是讓受害者跟加害者都一起受傷。
Eva表示,在沒有治療地情況下把加害者丟入社會,是在挑戰他們的控制力及民眾的忍耐力。而這些一犯再犯的加害者就是內控能力不好,才需要用公告啟動外控機制,才能性侵案件能減少發生。只有拉住一個加害者,才能停止另外10個人受害。
台灣家庭暴力暨性犯罪處遇協會理事長、國立中正大學犯罪研究學系副教授林明傑指出,有人質疑性侵犯名單公佈後,性侵犯可能會因為受社會排擠而難找工作。
林明傑補充,其實目前有中途之家、更生保護、限制住居等各項措施,都能解決性侵犯居住、工作等問題,慢慢讓性侵犯適應社會。
矯治才是治根之道
政府落實獄中治療、獄後處遇,才是避免性侵犯再犯的根本方法。林明傑指出,政府不願意花預算讓累犯評鑑、治療,等到事情發生時,反而要付出4倍甚至5倍的成本去抓、偵、審、關,甚至還多了受害者受傷的社會成本。目前我國司法預算在矯正機構不到7%,其中監獄成本為3.8%、強制社區治療成本佔2.4%;相對於美國司法預算花在矯正部門是33.52%,我國的司法預算根本就是本末倒置。因為在犯罪成本分析上,政府每花1塊錢預防,人民就可以得到5.94元的保障。
流浪公文 錯失救命時機
中華民國犯罪學學會理事長,中正大學犯罪防治研究所所長鄭瑞隆教授也指出,從雲林性侵殺人案就可以看到政府對性侵犯管理的鬆散。性侵犯從2月出獄到現在,都已經性侵殺人而且被逮捕,但到3月22日為止,該名性侵犯的相關資料居然還沒有送到當地警局以及衛生單位。
Eva也指出,如果公文能夠立刻送達,警察單位就能夠注意這位嫌犯,也會讓嫌犯不敢下手犯案。如果警察能在第一時間掌握有性侵前科的名單,就可以在小女孩失蹤的時候,先鎖定這些嫌犯找尋,很可能就能挽救小女孩的生命。
民進黨籍立委林淑芬表示,自己也有女兒,但卻看見性侵犯在社會上遊蕩。而一再犯下性侵的犯人,回到了落籍地,當地所屬機關卻還未收到公文,法務部說這叫空窗期,政府根本就是性侵案的共犯。
立委劉建國也表示,法務部不願意落實治療,新式電子腳鐐也遲遲沒有使用,他將就法務部預算、假釋、矯治、評鑑、心理輔導等實施成效,加強監督法務部。
立委田秋菫則認為,目前專業心理諮商師、臨床犯罪心理學家的專業不受重視,加上矯治、評鑑預算過低,導致獄中無法治療好性侵犯。性侵犯出獄之後又沒有加強管束、持續追縱輔導、強制治療。
田秋堇指出,如果性侵犯沒有出獄後的輔導、矯治與評鑑,性侵犯也難以獲得家庭社會支持,更無法適應工作,而性侵犯受社會排擠的報復,對社會傷害將會更大。
應考慮性侵犯人工去勢
立委黃淑英指出,性侵犯再犯,除了空窗期問題,還友獄中治療、獄後處遇等預算、人員不足等問題,政府應增加專業心理諮商師以及臨床犯罪心理學家等更專業的人力,而非只是以教誨師、宗教、看電視等方法填滿法令規定的矯正時數。針對難以自我控制的性侵犯,社會需要開始討論並考慮「人工去勢」的可能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