遭學生露鳥性騷 女師反遭學校軟禁【2011/02/24 聯合報】

錢震宇、喻文玟/連線報導

高中男同學 性騷擾女老師 / 楊湘鈞

台中市一名高中男生去年10月在校內趁女老師等電梯時,當老師面掏出生殖器自慰,眼睛還盯著女老師胸部,女老師身心受創,情緒難以平復,至今無法回校任教,她認為,校方刻意淡化此事,向國民黨立委羅淑蕾陳情。

學校教務主任昨天表示,校方據報後即時透過校安系統通報,案發隔周的星期一馬上召開性別平等委員會,當事人雙方說詞歧異,師、生兩造都不滿意,經三次協調決議從教育部提供的名單,委外請學者重組獨立調查小組,目前還在等評議結果。

女老師說,學生當時還說「老師我想跟妳…」等不雅言詞,去年暑假後就發現被這名學生跟蹤,也向學校教官反映,「事發後我幾度精神崩潰,回到家後每天大哭,失眠、焦慮,根本無法面對學生,還去醫院看精神科,並求助婦女團體。」

女老師表示,事發後向學校調閱監視錄影帶,學校卻表示「監視器被雷擊中壞了,沒有錄影帶」;女老師後來想回學校上課,要求學校安置學生、或遠離學生,學校卻只給她一間教室,等於將她軟禁。

羅淑蕾呼籲這所高中應出來面對,讓學生接受治療與輔導,教育部也必須出面處理。

校方認為,學生犯錯,但學校仍有教育義務,是否一定要強迫轉學,都要等性評會的決議;於情、理、法之上,還不至於嚴重構成要強迫退學,犯錯的學生除了在校內限制活動範圍,母親每周會陪同他看一次精神科醫師和心理醫師訪談,記錄要交回學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