進入校園「驗孕」 荒謬!【2011/02/16 自由時報】

◎ 彭仁郁

日前國中女生棄嬰案,欣見板橋地院少年法庭法官並未死守法條,而能權衡事發始末做出責付父母的裁定。然與此同時,卻傳出新北市警局以防止悲劇發生為名,擬會同教育及社會單位,「進入校園訪查女學生是否懷孕」(自由時報二月十二日社會版)的荒謬構想,不僅令人擔心守舊父權思維的復辟。性教育非屬治安管轄範疇,警政威權若想藉檢查在學少女是否懷孕來控管青少年性行為, 將是對少女身體自主權的剝奪,勢必得到適得其反的效果。

成人對待青少年性行為的粗暴態度,恰好反應了自己對性愛的錯誤認知:享受性歡愉是成人(尤其是男人)私下的專利,可做卻不可說。暗地裡做了,轉過身卻要道貌岸然的訓誡子女,把少男少女當成是只能具有社會約定俗成的性別、卻不能擁有性慾之人。這一點從類似事件的新聞報導經常使用「偷嘗禁果」一詞亦可見端倪。少女懷孕往往被社會大眾視為無知少男少女犯下的錯誤,此種態度只會加深青少年性探索的罪惡感,逼迫他們掩藏 。

家長對少女無性、純潔的要求和想像,往往逼迫她們否認自己的慾望,也令她和周遭的人對自己的身體變化視而不見。許多青少女懷孕,並非出自對性的無知,而是為了保有自己在父母師長面前清純乖巧的良好形象。提前防備性行為可能的後果(避孕、性病傳染等),意味著必須接納自己的性愛慾望。為了避免在潛意識心理層次遭受譴責,少女可能一路否認下去,否認有性行為、否認懷孕、否認肚子裡的生命是個生命…。

我們這個社會如果真的想幫助青少年們對性愛有正面認識,必需開闢一個可以在安全情境中暢所欲言的性教育空間。法國的「青少年談性說愛空間」便是一個很好的範例。在這裡,少女少男可以肆無忌憚地和訓練有素、具有引導嚴肅討論能力又不失幽默感的性教育工作者,學習如何安全享受性愛、 分享情感經驗、傾訴擔憂,必要時亦可獲得心理諮商等協助。而家有少年的家長,亦可在此獲得相關訊息和諮詢管道。其目的不在教導一個「正常」、標準化的性生活或感情生活模式,而是學會重視自己的感覺,同時尊情感關係中的他人。

警政體系進入校園、監視青少年性愛的「防禦對策」,只會強化「性」是見不得人的骯髒事的錯誤印象,而把陷入困境的少女少男推向暗處、甚至逼上絕路 。懇請相關單位三思。(作者為中央研究院民族所助研究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