被調侃嫌「老」 脫衣舞孃狀告前雇主【2011/01/18 世界日報】
編譯中心綜合17日電
ABCnews網站報導,一位脫衣舞孃因雇主說她「老」,並以老年癡呆症、停經等不當言語調侃,最後在她56歲時辭退她,瑪麗‧貝西(Mary Bassi)一氣之下狀告前雇主,經法院審理後,以6萬元和解。
處理該案的檢察官康妮‧威海特(Connie Wilhite)說:「不論當事人從事什麼行業,都不能對他們年齡歧視。」
根據平等就業機會委員會(EEOC),雖然貝西非常稱職,並且沒有受過處分,但休士頓「封面女郎」(Cover Girls)脫衣舞俱樂部在2006年辭退貝西。
威海特表示,在辭退貝西前數月,前雇主開始雇用年輕女性,並把貝西的工作時間排給年輕女性。貝西只好轉到另一家色情業商家擔任女侍。
因此貝西對AHD Houston和W.L. York公司提出控訴,而這兩家公司所有人都是達瓦里兄弟(Ali & Hassan Davari),他們共同經營「封面女郎」。
據芝加哥大學法學院教授施密特(Randy Schmidt)表示,有時雇主會因員工頭髮、眼睛顏色和體重妨礙工作的理由辭退員工,但不能以年齡、性別、種族、宗教、國籍或殘障的理由辭退員工。施密特說,雇主常常會向員工說,「我覺得這個工作對你太辛苦」,向員工施壓。
威海特說,脫衣舞孃和上空舞孃經常遭到年齡歧視。她說,此案的和解對於色情業工作的女性是一個不小的數字。說:「本案讓業者了解,女性的年齡不僅有價值,也不能因為她們變老,便把她們解雇。」
威海特說,「封面女郎」一名30歲左右的總經理持續一年以貶低人格的言語調侃貝西,並一再用年齡和有關停經的笑話嘲弄貝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