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少學界意見【2010/11/18 自由時報】
●前廣電基金執行長、弘光科技大學文化事業發展系副教授林育卉表示,民間團體推動規範報紙報導羶色腥多年,很高興行政及立法機關回應,其實媒體不描述犯罪、自殺細節,與新聞自由並不衝突,也絲毫不減損新聞品質。
●兒童福利聯盟執行長王育敏表示,報紙沒有分級,民間盼報紙內容比照「普級版」標準,因閱聽眾有5分之1是未成年者,卻經常被忽略。
●勵馨基金會執行長紀惠容強調,圖片的影響性太大了,且許多當事人受到傷害,無辜被捲入,盼此法儘快通過。
●台灣少年權益與福利促進聯盟秘書長葉大華說,民間團體也怕政府裁量權過大,建議未來建立客觀公正的審議機制,審議報紙是否有不當報導。(記者謝文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