兒不用當兵 才知得愛滋 市所疏忽洩密【2010/11/08 中廣新聞】

陳奕華

愛滋感染者資料曝光,掀起家庭風暴!剛從研究所畢業的小BEN,父親希望他提早入伍,主動打電話到市公所詢問,不料役政人員在沒有經過同意下,告知免除兵役的理由是愛滋。當天小BEN就被父親趕離家門。

愛滋病權益促進會呼籲,因為業務得知愛滋感染者身分的工作者,務必遵守法令的隱私保護規範,避免憾事一再發生。

今年度愛滋病權益促進會接獲七起感染者隱私曝光案件,其中兩起是因為役政人員在沒有經過當事人同意,而且沒有做任何隱私保密的狀況下,向家屬洩漏當事人感染愛滋身分,導致個案家人關係緊繃,甚至被趕出家門。

剛從大學畢業的小米,已經辦理免役,準備進入職場工作,某天媽媽來電邊哭邊問「為什麼感染愛滋,卻不讓父母知道」,讓他頓時無言以對,這才知道是大樓管理員轉交兵役體位判定書給母親,這讓小米的感染者身分曝了光。

中華民國愛滋感染者權益促進會社工張學正說:「他媽媽來看的時候,那封體位判定書已經是交在那個管理員手上,而且是打開的,等於他也不清楚說,是不是連管理員也看過這個內文,我的意思是說,整個處理流程,他們是不小心或者沒有很重視這件事情。」

張學正指出,內政部已經明文要求處理愛滋相關業務,務必以密件方式處理,部分業務承辦人不知道有這份公文,又認為父母有權知道子女身體狀況,在得知役男受害後,只能道歉,卻於事無補。

秘書長林宜慧表示,根據愛滋病防治條例,主管機關、醫事機構或其他因為業務知悉感染者的姓名及病例等相關資料,除依法規定或基於防治需要者外,對於相關資料,不得洩漏,違者將處以三萬元以上十五萬元以下罰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