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導遊替已婚司機口交 判賠15萬元【2010/10/28 壹蘋果】
一名卓姓女導遊,日前帶團投宿南投魚池鄉的飯店時,和已婚的林姓司機有染,遭林妻提告,台北地院判處卓女需給林妻15萬元,作為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媒體報導,卓女趁帶團投宿南投縣魚池鄉的飯店時,替林姓司機口交,遭林的妻子指控妨害家庭,卓女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卓女逾越一般朋友往來應有的界線,破壞他人家庭,判決應給林妻15萬元賠償金。
The Center For The Study Of Sexualities
一名卓姓女導遊,日前帶團投宿南投魚池鄉的飯店時,和已婚的林姓司機有染,遭林妻提告,台北地院判處卓女需給林妻15萬元,作為精神損害賠償。
根據媒體報導,卓女趁帶團投宿南投縣魚池鄉的飯店時,替林姓司機口交,遭林的妻子指控妨害家庭,卓女獲不起訴。但民事部分,台北地院審理後認為,卓女逾越一般朋友往來應有的界線,破壞他人家庭,判決應給林妻15萬元賠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