美法官維持原判 要求結束軍中同性戀禁令【2010/10/20 中央廣播電台】
吳寧康
美國聯邦地方法官菲利浦斯(Virginia Phillips)19日維持原判,要求美國政府,立即停止實施17年的軍中同性戀禁令,駁回美國政府的律師們要求維持禁令的辯護。政府的律師們可能會尋求上訴。
研究同性戀和軍方關係的智庫、附屬於加州大學聖塔芭芭拉分校的「帕爾姆研究中心」(Palm Center)主任貝爾金(Aaron Belkin)表示,同性戀者自1960年代起,一直在軍中爭取平等對待,他們花了很長時間才有今天。
美國五角大廈已表示,將遵從菲利浦斯的命令、並凍結任何因出櫃遭免職的案件。五角大廈發言人史密斯(Cynthia Smith)表示,招募中心已接到指令,將會處理那些公開承認自己是男、女同性戀者的軍職申請。
美國是在1993年柯林頓政府時代,頒布一項「不許問,不許說(don’t ask, don’t tell)」法令,規定軍中不得討論同性戀問題,相關人員也不得公開同性戀者身份。禁令實施以來,已有1萬3,500名美軍因違反規定而遭開除。
菲利浦斯12日判決,「不許問,不許說」政策侵犯美國軍人的基本權利,也違反美國憲法第一和第五修正案所保障的言論自由與正當法律程序(due process)權利,因此命令國防部長蓋茨和美國政府,立即停止執行這項政策以及所有相關調查行動。